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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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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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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的烈阳炙烤大地,卷地风扬起一片沙土。穿着斗篷的女人在一片无边无际荒漠上奔逃。
    林棠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大多数异种都穿着斗篷了,这里的阳光是在太毒,直接暴露在阳光下肯定会受不了。
    才逃了五个小时,她就已经累得不行,喉咙干渴无比。农场系统虽然能浇水,但是效果类似于滴灌,而且只能作用于开垦好的黑土。
    如果实在缺水,也可以浇水之后用嘴含出土里的水分。但她疯了才会这么干!
    她只是天真,又不是智商有问题!现在她只能把黄土变成黑土,却不能逆向转化。这无边荒漠里出现一块肥沃的黑土是如此的格格不入。到时候,一路上的黑土就是敌人的指路标。
    汗水浸湿了她的衣服,头发一缕缕地贴在鬓边。林棠没有停。跑过长跑的人都知道,一旦停下,再想继续跑就难了。
    熬过了最艰难的一段路,突破了自己的极限之后,林棠反而感觉轻松了一些。
    在这里的一个多月,她的身体素质已经提高了不少。在没有穿越前,四分多钟八百米就到她的极限了。可现在她足足跑了五个小时才到极限!
    在无边无际的荒漠里,很容易失去方向感,林棠是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跑的,这样不容易出错。
    但广袤的荒漠让她难以估量自己跑过的距离。
    太阳渐渐西落,她不用再抬头看天,只需要跟着自己的影子奔跑就好。她不敢想那五个孩子的处境,不论哪一种可能都让她心里难受得厉害。
    天空翻起红云,林棠全身乏力,倒在地上。她竭力翻了个身,看着霞光四射的天空,似乎想了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想。极度的疲惫让她难以思考,甚至连呼吸都是痛苦的、无力的。
    她知道黄昏不过是转瞬即逝,黑夜就要从天而降了。黑夜是英雄,他带着无比奇异的力量降临。林棠的心在黑暗中沉静了,连呼吸也变得安稳。
    她侧身,依靠在大地广阔的胸膛上,无比安心地睡了。
    她从小在山里长大,父母都到城里工作去了,每个月会寄钱回来。
    她跟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那时候,爷爷奶奶的身体都很好,插秧也不知道歇,一直干个不停。
    镇上有很多骗子,奶奶去镇子上的邮站里取钱,又马上被骗个精光,买上一堆无用的精贵东西回来。
    爷爷很爱奶奶,从来不责备她,奶奶想去,就任由她去。奶奶空着口袋回来了,他也什么都不说。
    三岁那年,下了很大的雨,大雨下了五天,把稻子都泡烂在了地里。
    我的老家干龙坝是一个小山村,从村里到镇子上只有一条人走出来的山道。山道崎岖,下雨后泥泞一片,湿滑无比。
    三个村干部就走在泥泞的路上,去拿救济粮。
    可恨的骗子让奶奶把家里的腊肉都卖了,在雨后的第三天,家里就断粮了,小小的林棠禁不住饿,扣粘在猪圈上的鸡屎吃。
    奶奶说她从小就安静懂事,三岁大的孩子,愣是等到隔天晚上才饿哭了。她哭得胀红了脸,还在抠地上的鸡屎。
    他们心疼得很,那天晚上就杀了一头猪仔。谁知道第二天村干部就回来了。这下奶奶不心疼她了,反而揪着她的耳朵心疼那只猪仔。
    也不知道奶奶是怎么想的,她被骗去的那些钱,都够买一百多只小猪崽了,多少得长点心眼。可下一次去镇里,她还得被骗。
    村干部出去的时候有三个人,回来的时候只有两个人和一小车的粮食。还有粮食在镇里没运回来,但也没有办法,这路实在难走,只能用个小推车一车一车地运。
    他们说,路上太滑,在走悬崖那一段路的时候,那个姓张的村干部脚打滑,摔进长江里了。涛涛江水卷走了他的尸体,也没有人提去收尸。大家都知道,找不到了。
    她当时太小,还不懂死亡的意义,并没有为那位总是叫她去吃饭的张叔叔难过。
    四岁,她要去上幼儿园了,幼儿园也在镇子里。只有第一天上学是爷爷送的,后面都是她自己走着去。
    小小的孩子走十几公里去上幼儿园,又走十几公里夜路回来。村子里的人都不担心,哪家的孩子不是这么过来的。
    她从黄昏时离开学校,刚出学校是大路,黄昏转瞬即逝,她总是会在一片黑暗中,扶着崖壁走在窄窄的悬崖边上,听底下涛涛江水的声音。
    她从不害怕江水,因为张叔叔在下面,有熟悉的人在,她总是会更安心的。
    走过了山崖,便是四通八达的泥巴小路。这一大块都是坟地,只不过后来发现其中一条可以走到外面去,才成了去镇子里的路。
    天上繁星似海,地上蓝火如云。她也不害怕,一路上都有祖宗庇佑着她。
    直到长大,她也很喜欢在老家走夜路,明月相伴,繁星相随,鬼火稀疏,总是让人感到非常安心。
    林棠嘟囔了几句,裹紧斗篷,连脸都遮得严丝合缝的,但蚊子的振翅声还是无休无止。
    在烦人的嗡嗡声里,梦里的她恋爱了。
    那时她刚从师范大学毕业,到处找工作。虽然爸爸妈妈很有钱,但是她不想啃老。
    在补习机构,她碰到了出来打工的男大学生林斐。
    这不正巧是本家?林棠便主动找他聊天,教他知识和考证的注意事项。两人一来二去便那么熟悉上了。
    林棠心大得很,只把林斐当朋友处。
    那天,林斐带她去宛江边,对她说了一段土味儿告白。
    “我的爱便如这涛涛江水,你喜欢江水吗?”
    她说,“我喜欢长江。”
    她喜欢长江,对宛江无感。这便是一位善良女孩的委婉拒绝了。
    但林斐会错了意,欢天喜地地抱起林棠转了一圈。他紧紧地拥抱着她,把头埋在她的肩膀上,头发里。一遍又一遍地说我爱你。
    ------题外话------
    我是纯理科生,除了上课考证之外,还在准备考研。所以每天只能抽出四个小时写小说和提升文笔。
    自写小说以来,我每天背五首古诗,一周学背默一篇文言文,一个星期看一本名著至少两遍。可文笔却不见提高。
    文化素养确实不是能短期提升的,我早有心理准备,所以没有感觉失落。
    感谢红花一朵每天的支持,我看不到追更数据,但是从推荐票知道你在追更。
    知道至少是有人在追更的这件事,给了我更多坚持的动力,我会尽力不断更的,除非期末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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