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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狗子在连续喂了几天红枣之後,这两三千个血奴的体质确实变强了一些。
他把这些血奴揪出来,轮流放了一遍血。
这麽多人,在不注水的情况下,一共才收集了两瓶精血。
按照这个效率,距离圆满完成任务还差得太远,还要投入更多的资源,用於喂养血奴。
他留在这里,只想找机会偷那一万瓶精血,现在什麽都没捞到,还要投入一大笔成本。
万一到时候没偷到手,他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偷鸡不成蚀把米?
怎麽算都觉得很吃亏,开始心疼起自己每天喂的红枣。
而且,这些红枣毕竟是普通的凡物,收进葫芦里提升了一些之後,对於这些仙界修士而言,也不算很强。
想到这里,他离开了这座洞窟,独自来到海边。
海面上偶尔漂浮着一些死鱼烂虾,此时已经有好几个杂役,在这里捡死鱼烂虾,回去喂血奴。
看来大家都不傻,知道给庄稼施肥,还知道节约成本。
二狗子在海面上飞了一会,也捡了一条很大的死鱼,这是一条鲨鱼,体型很大,闻着气味,已经有些臭了。
不过,那些血奴是不会在乎的。
他没有收进储物袋,毕竟这玩意又腥又臭,弄脏他的储物袋,直接把这条大鲨鱼拖上岸。
当场就在岸边连骨带肉,带内脏,一起砍碎,架起几口大锅,将鱼扔进去一顿乱煮。
等到水煮开的时候,一股腥臭味弥漫开来,就像煮屎一样,熏得二狗子都睁不开眼睛。
煮好之後,趁热拖进洞窟里,倒进食槽之中,顿时又引起那群血奴,好一阵争抢。
二狗子刚开始还担心这些鱼汤太腥太臭,血奴吃不下去。
没想到,他们吃得这麽香。
哪怕刚煮出来的鱼汤很烫嘴,这些人毫不在乎。
见此,他也就放心了。
一条鲨鱼被他们吃完,连石槽都舔得乾乾净净,吃得意犹未尽,显然都还没吃饱。
只是二狗子一个人力量有限,一共才捡到一条鱼,然後还要煮鱼,又浪费时间和精力。
而且让他每天去捡死鱼,煮熟来伺候这些血奴,他也有点心不甘情不愿。
二狗子看着笼子里面关押的两三千人,突然觉得自己太浪费资源。
完全可以让这些血奴自己干活,想办法养活自己,然後再从他们身上抽血。
他只是一个血狱岛上的杂役,只需要负责管理这些血奴就可以了。
想到这里,他站到第一个笼子前面,伸手敲了敲笼门。
“咚咚咚……”
“里面的血奴听着,我需要几个干活的奴隶,谁愿意来?”
那些血奴每天都被抽血,无论是精神还是肉身,早就疲惫麻木了,就算抢东西吃,也只是出於本能而已。
现在二狗子在门口问了好几遍,这些血奴全都神情麻木,一动不动,没有反应。
“干活的奴隶可以先吃饭,能吃饱肚子,谁来?”
“能吃饱肚子,谁来?”
“谁……”
连着问了几声,这回终於有反应了。
“我……我来……”
一个虚弱的声音响起。
二狗子抬头看去,是一个瘦得皮包骨头,身上的毛都已经快要掉光的绒人。
此刻这个绒人正需扶着笼子的栏杆,颤颤巍巍地站起身。
这个绒人早就虚弱得走不动道了,刚才的鱼汤,他因为没有力气,也没抢到。
此刻他扶着围栏,努力向二狗子这边走来。
二狗子微微皱眉,已经变成这个样子了,掉到海里就会淹死,怎麽帮自己干活?
不过此刻笼子里的其他人都一脸麻木没有反应,有总比没有好,留着帮自己烧火煮鱼也行。
“咣当……”
二狗子打开笼子,把这一个血奴提溜出来,扔到地上。
“以後跟在我身边干活,你是第一个,就叫做阿大,明白了没有?”
“明……明白……”
“好,我现在给你打上奴隶印记,你不要反抗。”
二狗子说着,他手上已经凝聚出一道奴隶印记,嗖地一下,没入了阿大的体内。
既然带出去干活,有时候就可能照顾不及,被其逃跑,现在打上奴隶印记,就不用担心了。
阿大果然没有任何反抗,任由这一枚奴隶印记,印在他的丹田之中。
从此,二狗子只需心念一动,就可以立即令其死亡。
接着,二狗子一个一个牢笼看过去,又收了十几个奴隶,给他们打上奴隶印记。
对於他们的名字就以阿二,阿三,阿四……阿十,十一号,十二号地排列。
这样编号很方便他的管理,而且不需要那麽麻烦地记名字。
新收的十几个奴隶之中,居然有五个是古人族的。
古人族果然就是比绒人更聪明一些,这个时候知道有机会就立即抓住。
这一次二狗子带着十几个奴隶下海,就不仅仅是捡死鱼了,他们还会一起捕捞一些鲜活的大海鱼。
十几个人,一整天的忙活下来,又收获了大大小小上百条鱼,有大有小,有死有活。
而且都不需要二狗子操心,这十几个人一起,把那些鱼肉都架锅煮熟。
今天的收获更丰盛,二狗子兑现承诺,让他们这些人先吃饱,然後剩下的部分,才分给笼子里的其他人吃。
这些血奴身体都是极度虚弱,在吃了一顿饱饭之後,精神状态都好多了。
就连之前那个颤颤巍巍的阿大,现在走路都带着风。
这麽喂了两天之後,笼子里的那些血奴,体质总算又增强了一些。
二狗子又给他们抽了一些血,这次抽到了三瓶不注水的纯精血。
时间已经过了好几天,他却才抽到五瓶精血,距离圆满完成目标,还差得远。
今天他又敲着几个笼子的门,问还有没有人愿意出来干活,可以先吃饱。
“我愿意……”
“我也愿意……”
“还有我……”
他们虽然都很麻木,这段时间二狗子抽血的频率减少,又给他们吃得比较好,现在精神状态都好了很多。
人一旦吃得稍微饱一点,精神状态好一点,就开始有其他的小心思。
都想要过得更好,想要吃得更好,想要拥有更多……
所以他们在看到,最开始的那十几个奴隶,现在吃的比他们多,还吃得更好。
每次捞到的鱼,他们先挑好吃的,新鲜的吃,剩下一些残汤,臭虾,才给他们这些笼子里的人吃。
特别是那个阿大,以前都快要死了,现在容光焕发,精神饱满,主人居然还赐了一件衣服给他穿。
这麽多血奴里面,他是唯一一个有衣服穿的,让其他的奴隶又羡慕又嫉妒。
所以,二狗子再次问起时,笼子里几乎有一半的人,都要跟着他出海去捞鱼。
面对这1000多人的热情,二狗子没有拒绝,全都给他们打上奴隶印记,带着他们下海去捞鱼。
现在有这麽多人干活,二狗子完全不用插手了。
他们自己捞鱼,然後自己煮熟给自己吃,吃完了再带回去,喂笼子里的那些血奴。
有了这1000多人干活,每天的收获都很多,已经可以让所有的血奴吃饱。
眼看着他洞窟里的这些奴隶,身体慢慢地强壮起来了,乾枯的毛发开始变得有光泽,以前掉了毛的地方,又开始生长出新的绒毛。
二狗子又抽了一次血,这次收获他很满足,一共抽了10瓶。
接下来,他每隔一天抽一次,每次抽10瓶精血。
因为现在每天吃得好,每次抽血也不是太多,频率也不是很密集,血奴被抽了血,稍微休息几个时辰,又能生龙活虎地下水捕鱼。
对於二狗子每隔一天抽一次血的行为,他们心中不但没有埋怨,反而心存感激,感恩戴德。
回想起他们以前像猪狗一样的日子,没有食物吃不说,还每天都要抽血,抽完血还要往他们体内灌水。
所以,他们现在虽然还是血奴,能走出牢笼,能吃饱饭,而且还不用每天都抽血。
所以在他们的心中,对於二狗子是充满了感恩的,有一种自己也是洞窟主人的错觉。
他们每天干活捞鱼都特别卖力,因为捞到的海鱼太多,他们甚至吃不了这麽多,还加工制作了很多咸鱼干,被二狗子存起来了。
二狗子也没想到,居然还能有这种意外收获。
到这个月最後的那些天,二狗子已经把所有的血奴都放了出来,打上奴隶印记。
让他们自由自在地捞鱼,然後喂饱自己。
他们吃不完,多馀的一些鱼,就做成咸鱼干,由二狗子收起。
抽血的规律,仍然跟以前一样,每隔一天就抽一次。
大家都很自觉,都不需要二狗子亲自动手。
他们每到了时间,就自己从身上放血,把自己的那一份精血放出来,主动交到二狗子的手里。
“感恩主人!”
“主人恩同再造!”
“这是我今天的精血,还请主人大发慈悲,一定要收下……”
“将我最纯的精血,奉献给主人,这是我的荣耀……”
每隔一天,大家都主动抽出精血,交到二狗子手里,还要说一些感恩戴德的话。
这些对他感恩戴德的人里面,自然也包含那些古人族。
如果让他们知道,面前的这个秃毛主人,其实就是当初他们恨得咬牙切齿,在背後咒骂的张二狗。
不知道又该做何感想?
好在二狗子并没有暴露自己身份的打算,对待这些古人族,他一视同仁。
二狗子的这番操作,其他的杂役看在眼里,也跟着学习。
只是他们学习起来,有时候难免生搬硬套,有点效果,但比起二狗子这边,还是差得远了。
毕竟,整个混乱之地,都没有人读圣贤书的。
没读过圣贤书的人,怎麽可能钻研出这麽好用的放牧之术。
就算手把手教,他们短时间也不一定能学得会。
“秃毛,为什麽我的那些血奴,不但不懂得感恩,放他们出来干活,居然还经常偷懒?”
这是熊坤很疑惑的地方,他都不明白自己究竟差在哪里,那些奴隶为何一点都不感恩。
“别喂太饱了,太饱了就不爱干活。”
“还有我这麽多奴隶,到现在才阿大和阿二阿三有衣服穿,其他人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你瞧瞧你那边,人手一件衣服,浪费,你让那些血奴还怎麽有上进心?”
熊坤是每天住在二狗子的旁边,经常在二狗子的指点下,也只做成了这种水平。
其他人模仿的就更差了,甚至有人把奴隶一放出来,就逃跑掉了大半。
这期间还有一个杂役,把全部血奴放出来,谁知道那些血奴居然还造反,把杂役刺杀成重伤。
反正学二狗子的人有很多,真正学好的几乎没有。
不过这麽一折腾,确实让他们抽取精血的产量更高了。
一眨眼,一个月的期限,就已经到了。
这一个月里,二狗子一共抽取了132瓶精血,超额完成任务。
不过多出来的这32瓶精油,他可没打算交上去,自己直接收进了葫芦里私吞了。
又是第五堂口的那一间大殿,高大威猛的五当家,坐在上方的玉雕椅子上。
看到成功收上来的一万多瓶精血,又查看了一下精血的质量,确定没有注水,他很满意地点着头。
“不错,小的们,干得不错,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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