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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荞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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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荞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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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家的两位长辈,绝对是小辈们最喜欢的那一类家长。
    备注:只限现代。
    秦升和钱氏都是思想开明的人,哪怕他们没有受教育的机会,一辈子只能局限在这座小山村。但闭塞的生活环境并没有限制他们的眼界。
    他们总能想的很远,想的很多。因此,他们更容易接受贫穷,且能够正视自己的不足。
    如秦升这大半辈子,都在为了生活而打拼。或许有人觉得他的生活太无趣,过于平淡。而在这平静的生活中,秦升找寻到自己的幸福,并享受这种平静。
    他不会过多的干涉孩子们的选择,而在他们有可能走上歧途时,也能给小辈们一个很好的选择机会。
    他们讲不出什么大道理,可就是这种毫不作伪的关心,正是现代人最需求,也最难能可贵的。
    阮恬这一代的子女们,总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喜爱和关心。可同时,他们也不希望接受太多的管束。
    如你妈让你穿秋裤这种话题,是母爱,也可以理解为家长干涉太多。
    阮恬不觉得自己的想法有多么离经叛道,但放在古代。哪怕是在现代的一些重视传承的传统家庭,女孩子们的存在总是显得过于微不足道。因为见过太多,所以才明白能够有两位超脱于古代思维和想法的长辈太难得了。
    “很得意?”秦煜端着碗茶来喝。
    茶不新鲜,有些陈,是今日进城买来的。
    农家人喜欢饮用茶,尤其是冬季天冷的时候,一碗浓茶总能给他们温暖的慰藉。
    今天的晚饭是荞麦面。
    荞麦是秦大姐给的,半袋新荞麦,透着股麦香。
    拿去石磨碾碎,再筛去糠皮,就是荞麦面粉。
    荞麦因可以种植在苦寒地带而闻名,是一种很了不起的作物。
    各地都有吃荞麦面的传统,而每家每户喜爱的做法也各有不同。
    因荞麦淀粉含量不高,要想得到柔韧的口感可不容易。
    天冷,需要用温水和面。
    荞麦面粉与普通面粉按比例混合,因面粉吸水性的不同,水不可以一次加完,细腰一点点倒入。等到面粉拌成絮状,就可以和面了。这时候的面粉因淀粉还没有和水发生反应,是比较难揉的。因此只需要将面粉揉匀,放在一旁静置即可。
    天冷,需要饧面,越两刻钟再来揉面,这时候就很容易揉成光面了。面团要反复的揉,直到令面筋形成,最后的面条才会有软弹的口感。
    而荞麦面因缺乏淀粉,即便有了麦粉的融合,也需要揉很长的时间。直到感觉到面团手感合宜,这时候再将光面上盖上一层湿润的纱布,醒着就成了。
    家中还有剩下的肉汤,拿来煮沸。同时,将韭菜切碎。
    剩下的就是煮面了,面条要达到柔韧的口感,不需要煮的太久,也不要擀的太薄。笊篱捞起面条,再面汤里再滚几下,而后盛在碗里,上面码上韭菜,炒熟芝麻,与黄豆粉,配着蒜汁。这时,再浇上半勺猪油,混合着滚烫的热汤吃,格外鲜美。
    如荞麦面,口感粗糙又伴着淡淡的苦味,故而在吃的时候,要么过冷水,用麻酱醋蒜调味。亦或是选择浓香丰腴的肉汤,才能掩盖其本味,吃得一分甘甜。
    嘴里吃着滚烫的面条,心中想着的则是来年酷夏,用这荞麦做面条,浸了井水,那滋味又是何等的美味。想必清爽宜人,还能消暑。
    阮恬心中想着那滋味,扒拉面条的动作也渐渐加快。最后腹中鼓胀,不仅饱了胃袋,也暖了心田。
    何况,钱氏与秦升将今日的话讲明。秦升竟很支持,只叫她不要太累,家中倒也不需要一个小辈赚钱。
    如她和秦煜这般年纪,早就能独当一面。可在两人心中,虽然已是成了亲的大人,可依旧是要家人照料的孩子。
    就如秦大姐秦二姐,钱氏时常要过去看看,也是心疼孩子。
    秦家可没什么嫁出去的女儿如泼出去的水这种规矩,谁家的孩子谁家疼,才是正经的。
    阮恬得了秦升的支持,自然欣喜。
    何况秦升早年为了多赚些银子,几乎走遍齐州,对各个地方的风土小有了解。还说她想要做吃食的想法很好,因为齐州人就爱吃。
    且看秦家的晚饭,这话倒也不错。
    阮恬的腹中还满满当当,也喝不下茶,听秦煜问,朝他眨巴着眼睛,一脸可爱样。
    “你说呢?不仅得意,还是非常得意。爹说了,让我只管去做,不要担心。若不成就回家来,有爹在呢。”
    大约是在吴氏那儿受了伤,秦升对女人可没什么好脸色,能够被他另眼相待的只有自家的闺女。不过如今嘛,倒也多了个阮恬。
    阮恬年纪也不小了,搁在乡下可是老姑娘了。可她面嫩,肤色也白,两颊还有婴儿肥,笑着看人时,不仅透着认真,更有种孺慕感,正是长辈们会喜欢的那种类型。
    秦升生了三个闺女,两个都被臭小子拐走,剩下那个以后也肯定留不住。这好不容易家里的小子给骗来个乖巧的儿媳妇儿,嘴上不说,心里倒也喜爱。
    秦煜也不说秦升约莫是在柳家那儿受了侮辱,对泼辣的女性可是敬谢不敏。阮恬也赶巧,恰恰就撞在秦升的喜好上。
    “爹既然答应你,那就放手做。”
    阮恬一脸感动:“爹他实在太好了!第一次支持我的人是他!帮我的小咸菜找销路的人也是他!”
    秦煜看她跳下地去柜子里扒拉,不由探头望了眼:“做什么呢?”
    “我记得有块松花绿的布料来着,拿去给爹做件袍子穿。续上一层棉花,又保暖又好看。就是山上的野兔毛皮丑陋,不然做个领子,贵气的很呢。爹长得又好看,穿起来肯定像是有钱人家的大老爷。”
    她兀自说的欢快,哪知道身后人脸色黑沉。
    秦煜低头看看自己的旧袍子,轻哼了声。
    新袍子?许他的荷包倒现在都没影踪,倒肯给别人做袍子。
    若不是他追赶,让她练习厨艺,她又能做什么?秦升倒好,谁许他这么开明的!难道不知道家里的儿媳妇天天往外跑,得管着些。瞧瞧那两条小短腿,倒是跑的飞快,气煞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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