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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害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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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害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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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至后虽没有再下雪,天也一日比一日冷。
    阮恬本就娇气,怕冷又怕热。
    屋里生着炉子,但也不是特别暖和,比起现代的供暖要差太多。
    她就守着炉子,手里拎着根毛笔,时不时往绣线掸细微的水雾。
    屋子里干燥,绣线是蚕丝制成,很容易因干燥断裂。
    她就靠这个赚钱,自然不敢马虎。
    沉浸其中,很容易忘记时间。
    渐渐发现周围的光线太暗,才惊觉油灯差点因为忘了添油快要熄了。
    重新添了灯油,她伸了个懒腰,感觉浑身的关节都在发出痛苦的哀嚎。
    阮恬曾感激过末世,要不然就她这娇怯的样子,别说穿越讨生活,就是重生后在阮家人手里都给脱层皮。
    吃了亏,学到了知识,这就是人生道理。
    搓搓手,阮恬给手上又上了一层膏子,这才脱下外衫准备睡下了。
    钱氏明天还要去城里卖早点,家里的活计就由阮恬一个人做。早起要喂鸡喂猪,还得给全家人准备早饭。一通忙和,天也就大亮了。
    她手艺不好,也折腾不出什么花样。好在家人不嫌弃,还能让她练练熟练度。
    别说,就看着切好的萝卜丝,阮恬觉得自己还是很有天赋的。之所以以前不会做饭,还不是因为她没在这方面下苦功。
    也许有一天等她有钱了,就开一家特别豪华的酒楼。
    到时候,招几名厉害的大厨给她赚钱,她就在柜台里收银子。饿了,就吃店里的招牌菜,真是美滋滋。想想,都能笑醒。
    阮恬把自己埋进被子里的时候,尽量与秦煜远一些。炕不大,暖和的地方只有炕头一片地方。再远,又能远到哪儿。
    窄小的被子用的是陈旧的棉花,只有薄薄一片,并不太保暖。
    钱氏说了,等哪天弹棉郎路过村子,就把被子拿出去让人家给弹一弹。
    不过先前突降大雪,路不好走,往年这个时候都会走街串巷的弹棉郎也没有影踪。
    好在齐州产煤,不然夜里非要冻死不可。
    阮恬呼着暖暖的气,苦中作乐的想,这大概也是一种上天的恩赐了。
    忙了一整天,这会儿实在是累了。眼皮不由自主的耷拉下来,正要睡着,一根手指滑进被子,在她的手背上碰了碰。
    酥麻痒的感觉袭上,后背的寒毛都竖了起来,阮恬措不及防差点叫出声来。
    幸好理智还在,知道隔壁是谁,没好气道:“不睡觉干嘛!”
    那手指锲而不舍,滑过手背,又往她手心里钻。太过执拗,气得阮恬恨不得给他撅折了。
    “你还没完没了的!”
    便听到一声轻笑,温润的很。
    他的声音本就好听,温和时尤其讨人喜欢。
    阮恬喜欢秦煜的长相,再加上她一向喜欢性格温柔的人,这会儿也绷不住了。
    “干嘛呀……”声音软下来,柔柔的,透着股软糯劲儿,娇气的很。
    秦煜在心里念叨着小娇娇脾气可真是大,一面攥紧她的手指,轻轻往自己这边带。
    阮恬用力拽了下,没拽动。
    “喂,你过分了呀。”
    十七岁的少年开始变声,已具备成年人的风姿,优雅的嗓音略带低哑,好听的紧。低声浅笑,令人心神一荡。
    “不怕我了?”
    秦煜早就察觉到小姑娘偶尔会对他有点畏惧,有时候又胆大的吓人,叫他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
    阮恬一听,轻哼了声,含着睡意的嗓音哼哼唧唧的。“我怕你做什么,怕你打人呀。你要是敢打我,我就告诉娘去。”
    “你见过我打人?”秦煜不动声色的问。
    秦煜曾是秦家家主,看人的本领差不离。常有人说,秦长安不用多说一句,便只用一双黑黝黝的眸子瞅你一眼,便令人无所遁形。久而久之,也不知道谁给他谣传的坏名声。外界不晓得,还当他是修炼了什么魔幻武功,有一双似x光的眼珠子。
    小姑娘像极了小兔子,乖乖巧巧也不闹人,可厉害起来也是要咬人的。她觉得自己卖乖,别人就不知道她心里打着什么注意。也是,她不曾在他面前做过任何失态之举。偶尔口出狂言,末了竟把自己吓一跳,也是有趣。
    偶尔还要来打趣他,又是一番逗弄,可都把握着尺度,懂事的很。要是他面露不悦,一定会腆着脸,小心翼翼靠近,宛若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说是兔子,有时也像狐狸。
    可不管兔子还是还是狐狸,都是蠢蠢的,不太聪明的那种。
    他要好奇,他们交集不多,她为什么这样怕他。
    阮恬困倦着,迷迷糊糊也不晓得自己说什么,张口便来:“我见你揍沈彧,揍的特别狠,他都吐血了。”
    秦煜在记忆深处揪出这一段往事,除了恍然大悟还有唏嘘。
    要说他第一次对小姑娘起了心思,那还是前世时的某次宴会。
    那日,他不想与人应酬,于是躲到了花园里,便见到一株花树下,有只偷吃的小老鼠。
    他动了动脚步,她便警觉的竖起耳朵。
    之后他们说了什么,秦煜已没了印象。只记得最后,小姑娘怯生生的递上来一颗草莓,半是留恋又是不舍:“给你吃,很甜的。”
    秦煜捏着这颗草莓,看着她像精灵似的翩跹逃走,又似蝶,眨眼间就没了踪影。后来,这颗草莓他没有吃。鬼使神差的带回了卧房,睡梦中总有股甜香缠绵。
    第二回再见,却是在沈彧的订婚宴。小姑娘打扮的跟个橱窗里的洋娃娃,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这次倒是不像小老鼠了。只是沈彧带着她来叫人时,居然只给了他一颗蓝莓。秦煜呵了声,暗道:跟了沈彧后,倒是愈发小气了。
    他只打过沈彧一次,正是他当众宣布解除婚约,又带着女朋友给她没脸。沈彧在医院住了两个月,他父亲那位养女在他面前哭哭啼啼,好几次都想发作。到底背靠秦家,不敢声张,只能把委屈吞了。
    外界不知道他为什么好端端要揍人,就认定他性格阴晴不定。再后来,他去了沪市,便再也没机会见她。一晃多年,末世来临,他领着秦家人对抗,直到新国建立。秦煜作为一手打开末世局面的第一人,顺理成章成为大都督。
    此刻对秦煜来说,过往的这些并没有多么重要。他对权利并不看重,人生仅有一次缺憾。现在嘛,正一点点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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