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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裹粉需要多添加一些地薯淀粉,这样炸出来的成品会有一层薄薄黄黄半透明状的酥壳炸衣,味道更好。
今天送来的蔬菜里还有一大批地薯,匠悠想了想,干脆推出三种地薯配菜,分别是炸薯片、地薯泥与狼牙地薯。毕竟哪个卖炸物的小吃摊会不卖狼牙土豆这种人间美味呢?必须安排上!
削薯片、压地薯泥、切波浪形的狼牙地薯这种工作自然是交给迪米特里大叔,洗去多余的淀粉后该煮煮该炸炸该拌拌,一道道美味便能出锅。
早上十点,小吃店的菜单更新完毕,食材全部备妥。第一批餐点已经热气腾腾地等待售卖,夏尔丽与迪米特里仍在马不停蹄地备菜,今天没课的艾莉则负责柜台……一切都已经准备就绪,匠悠打开店门,瞬间就被眼前乌压压的人群唬了一跳:“不是吧,这个人数是不是有些夸张了?”
嘴里念叨着‘早起是不能早起’的魔法师们,今天已经口嫌体正直地在店外排起了长队,眼巴巴地看着小店开门,便迫不及待地鱼贯而入。
本来已经信心满满想好要点炸鸡、烤肠、奶茶的魔法师,忽地就看到了菜单上多出的一系列菜品,菜品的名字还很奇特,什么炸里脊、狼牙地薯、猪杂粥——每个字他都认得,却完全不知道那会是什么样的美味佳肴。
“不管了,全都给我来一份。”来人已经受过昨天排队半天却没吃到炸鸡的苦楚,今天他特地早起排到第一个,就是为了获得随便点菜的自由。他也不管菜品好不好吃、内容是什么、能不能吃得下,直接将整个菜单从上到下点了一个遍,付过账后美美占下一张桌子等着上菜。
——嘿,巫妖老板的店,就没有会让人失望的菜品!
为了保证开店时出餐快速,匠悠她们是备好了不少成品的,一道道菜迅速装盘盛出,很快就摆满了一整张桌子:咕嘟咕嘟冒着泡泡的滚烫砂锅猪杂粥、香气逼人的炸物、浇着褐色肉汤酱汁的地薯泥、洒着红绿色辣椒甜椒的狼牙土豆……
食客吸了吸口水,端起碗、拿起勺便开始大快朵颐。
第131章美食评论员
食客名叫奥利凡·文·斯特兰,他是王立魔法学院的一位魔法教授,他这人平素没什么太多的喜好,除了魔法研究以外就是爱吃。
当然,在亨廷顿公国这个美食荒漠,他对于美食的喜好长期处于不得满足的状态,只得在魔法研究这一方面拼命努力,因此年纪轻轻就拿到了王立魔法学院的学者认证与终身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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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担任魔法教授之外,奥利凡还是王立魔法学院的特约美食评论员,他自认在美食方面算是‘见多识广’,但奇妙的是,这家小吃店里卖的绝大部分食物,他既没见过也没听过,自然也没有尝过。
他能够认得出的便是炸鸡、炸薯片与地薯泥,单从菜品构思创意来说,这几样小吃算不上特别新奇,之前奥利凡也在别处尝到过炸制的鸡块、薯片与薯泥。但从味道、口感这两个方面来评判的话,这家小吃店的菜肴确实属于一等一的上品。
炸鸡酥香入味又多汁,真正做到了外酥内嫩;炸薯片切得极薄,若是举起来对着光瞧,都能看到薯片后的手指,酥脆不油,吃起来咔嚓咔嚓作响,蘸上番茄酱,更是一吃一个不吱声,一片接一片,非常上头。
地薯泥压制得非常绵软细腻,加入了奶油、黑胡椒与盐后,奶香味十足、又透着一点开胃的刺激。更绝的是浇在上面的褐色肉汁,拌匀之后,薯泥又香又滑,吃起来还有一股浓浓的肉香味。
奥利凡忽地突发奇想,把肉汁地薯泥当做蘸酱,用薯片和炸鸡蘸着吃,下一秒他两眼放光地呻吟出声:“太美味了!这实在是太美味了!脆乎乎的薯片和炸鸡外面裹上香滑的肉汁薯泥,一下子就能享受到三重叠加的美妙口感!肉汁简直就是万能蘸酱,恰到好处的咸鲜味真是让人欲罢不能!”
这三种比较常见的菜品都能做到如此美味的地步,他不禁期待起那些自己没吃过的食物了。
猪杂粥算是最特别的一道。洁白的米汤在砂锅里咕噜咕噜地扑腾着,粉褐色的猪杂上洒着绿色的葱花,从视觉效果上便足够吸引食客的注意。
“这是……大米与猪内脏?”奥利凡用勺子搅了搅猪杂粥,努力辨认着食材。
奥利凡吃过大米,但也只吃过南洋商人做的菠萝炒饭与米布丁,在他的印象中,这种植物种子本身没什么味道,更适合做成甜口的食物……和猪内脏一起煮,真的会好吃吗?
他半信半疑地舀了一小碗粥,仔细地吹凉到可以食用的温度,然后舀起一块疑似猪肺的部位放入口中,他略一咀嚼,瞬间瞪大了眼:“这、这是……!”
猪肺的口感非常奇特,吃起来很像柔软的海绵,每嚼一口都会挤出被猪肺吸收的美味汤汁。猪肺里面还有脆脆的部分、像柔软又单薄的骨头,嚼起来嘎叽嘎叽,非常带感。
“这脆脆的部分,是气管吗?”奥利凡一边很有科研意识地思考着,一边又往嘴里塞了第二勺,这一次他品尝到的是柔软的肝脏,有一点淡淡的苦味,但不难吃,更像是Q弹柔软的花生酱……嗯,真是奇妙的体验!
猪内脏被清洗的非常干净,一点腥味、杂味都没有,反而浸透了肉汤、米粥与枸杞叶的香气。恰到好处的咸味与稠稠的大米完美地结合,既美味又解渴。
瘦肉的部分也很嫩,吱溜一下就滑下喉管,让人有种吃了又觉得没享受够的遗憾感……而奥利凡最喜欢的则是肥肠,嚼起来有些韧性、特别带劲,每一口都有鲜香的肉汁裹着油脂的香气溢出,让人越吃越上头!
——爱了!爱了!他已经彻底成为了猪杂粥的俘虏!
一碗粥下肚,奥利凡舒适地呼出一口热气,忍不住又给自己盛了一碗。在等粥放凉的时候,他再一次对盛放着炸物的小篮子伸出手,这一次他品尝的是炸排骨与炸里脊。
“咦?这味道,和炸鸡不大一样啊。”
出乎他意料的,炸排骨有些甜,甜脆甜脆的面衣薄的惊人,很容易就能吃到排骨肉。他最喜欢的便是排骨边缘那炸的干干脆脆、圆溜溜的面衣,那是面糊在油的高温下凝结出的精华,第二喜欢的就是排骨内里,附在骨头上的那层可以轻松撕下的肉膜……嗯,好吃!
炸里脊的口味又不一样,这一次柔嫩的里脊上洒着红色的辣椒粉,吃起来非常刺激带劲!
只是带劲归带劲,这辣度还是把菜鸡奥利凡辣得不行。他连忙拿起桌上的奶茶猛地一吸,顿时露出了灵魂都升华了的幸福表情。
甜的、冰的、带着浓郁玫瑰香气和茶香的奶茶……世上最伟大的发明!
嘴里火辣辣的热度消退后,奥利凡又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