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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楼。眼前的一幕让他惊惧不已。
    就在这时,楼底响起一阵脚步声——短促、有力、急切。
    这栋楼临近拆迁,住户早已搬空,凌霰曾开玩笑说自己是钉子户,此时此刻,不该有人上来。
    周浔安脑海里闪过一些案件分析片段,有些凶手作案后会折返现场打扫证据。
    他顿觉不妙,一把将瘫软在地的女孩抱起,飞奔上楼。
    楼顶空旷寂静,时间凝滞。远处金乌坠西,云霞似血,只一会儿,光线陨没,夜幕降临,晚风穿耳过,没有一点温度。
    头顶喘息声粗重,凌霜嘴巴被他紧捂着,没法说话,泪水不断落在他的手背上。
    周浔安回神,松开她,女孩缓缓瘫坐在地,抱膝呜咽:“周浔安,我哥他……他……”她说不出那个死字。
    “别怕,警察马上来。”他蹲下,轻拍她后背,似在安慰,又像旁的,声音很轻,像是一串断线的鱼漂,她闻声抬头,终究没能看清那张脸。
    梦境后半段,破碎错乱,许多人上来围观拉扯,白色裹尸袋、黄色警戒线、黑色相机……
    躺在血泊里的尸体,渐渐变成周浔安还有她自己。
    噩梦被一声惊雷打断——
    “哈……哈……”凌霜掀开眼皮,大口喘气,窗外暴雨倾盆,屋内绿光萦绕。
    近半分钟时间,她才勉强将神智拉回现实,心悸未退,身体处在短暂的“鬼压床”状态,脚趾和手掌微微发麻,胳膊和腿均不能动弹。
    屋内冷气不甚凉快,后背被汗水浸透,嗓子干疼灼烧,她自嘲般地想,现在她不是尸体,而是一尾搁浅的鲶鱼。
    凌霜努力挣脱那种无力感,强撑着坐起来,拍亮灯。
    闹钟“滴答”作响,刚刚那一觉,她仅睡了五十分钟。而在那短暂的梦境里,她仿佛过完了一生一世。
    柜子上放着一个粉色纸盒,她眼睫低垂,指尖探上去,触摸那粗糙纹理,低声问:“哥,浔安哥,你们在那边,过得好吗?”
    无人应答,窗外雨势滂沱,雷声愈演愈烈。
    闪电几乎在房顶炸开,她关掉空调,起身去往客厅。
    疲惫和饥饿是连轴转的常见后遗症。她蹲在沙发旁一阵翻找,终于在一堆杂物中间捞出个大箱子,那是她网购的速食。
    做刑警三年,她从不挑食。一罐冷粥下肚,体力恢复三五分,心情也趋于平静。
    她丢掉金属罐,去卫生间冲澡,热水让思绪重新变得清晰。
    脑海里不断浮现早上接的那起案子:死者是一名女孩,身份未确定,死亡时间为三天前,死因是机械性窒息,初步尸检显示女孩下.体撕裂,存在多处开放性伤口,死前有被侵犯过,基本可以确定凶手为男性,且个子很高。
    案发地在南城大学西侧一处工地,人迹罕至,没有监控,也没有找到目击者。
    现场没有找到死者任何衣物,诡异的是,凶手带走女孩衣物,却给她精心化了妆。
    为什么要在死后给她化妆?心生愧疚?自以为是杰作?
    化妆品是凶手带来的还是死者自己的?早有预谋亦或临时起意?
    凌霜带着一堆问题艰难入眠。
    *
    早上五点,手机在枕头上震动,她在三秒内翻身,摁下接通键。
    “凌队!有情况!找到目击证人了。”
    “地址发来。”凌霜一跃而起,摔门下楼。
    大雨已停,路面积水严重。二手桑塔纳泡过水,怎么也打不着火,赵小光要来接她势必浪费不少时间。
    凌霜低骂一句,急步往小巷外跑。
    这个时间点,路上几乎没人,车子难打。
    巷口停着一辆白色路虎,大灯映亮大半个街道。她路过,又退回来,低头敲响车窗。
    黑色玻璃降下一道缝,浓烈的香水味从车里溢出——胡椒、薰衣草、鼠尾草、皮革混合烟草。前调强势,后调邪气,这人看上去不好惹。
    不过,既然已经惹了,她就不带怕的。
    车里放着歌,悲伤压抑的曲调——《Behindblueeyes》
    “有事?”男人嗓音低沉悦耳,只可惜语气拒人千里之外。
    凌霜眉梢一挑,觉得这会儿面子不重要:“我想打车。”
    “抱歉,不接客。”说完,他冷淡合上车窗。
    新鲜空气被阻在外,女孩说话声也变得沉闷:“有急事,请您帮忙。”
    男人启动车子,准备离开,忽然见女孩将证件拍在风挡玻璃上,“警察,需要你协助调查一起案子。”
    凌霜,南城市公安局。
    男人视线落在那个名字上,黑眸半眯。
    十秒钟后,他再度降下车窗。
    车内光线昏暗,凌霜勉强看清他半截脸,五官立体,线条坚硬。他很高,坐在那里,头发几乎抵到车顶,脖子里坠着条黑银项链,三分正,七分邪,锁骨上有抓痕。
    “什么案子?”他问。
    依旧没有情绪,压迫感不减。
    “凶杀案。”凌霜实话实说。
    正常人听到这凶杀案三个字都讳莫如深,他没有。男人微勾起唇角,饶有兴致地吐出一句话:“听着怪有趣。”
    怪有趣?她平生第一次听人用“有趣”来形容凶杀案。
    任何一个目睹过犯罪现场的人,都说不出这个词。那过于冷血、残忍,对生命彻头彻尾的漠视。
    “去哪儿?”男人低头点了支烟,金属打火机应声落入扶手盒。
    凌霜报过地址,车子在路上飞驰。
    偶有街灯漏进来,明明灭灭,映亮男人搭在方向盘上的手,骨节修长,手腕上戴着一块格林尼治。
    ‘戴金劳,有金捞。’许多人男人都信这个。
    凌霜还注意到他副驾驶上突兀地放着一个粉红色化妆包,拉链没合,可以看到里面打开的化妆品,都是些没见过的杂牌子,粉刷有使用痕迹。
    她稍稍有些疑惑,男人处处精致,车里怎么会有这些?而是那个粉红色也不像是他会买的东西……
    不多久,男人接了通电话,语气比之前温和许多——
    “你自己打车过来。”
    “去不了机场,被女警劫持了。”
    “漂不漂亮?没注意。”
    “行,中午去‘云天’吃饭。”
    电话那头是个女孩子,声音有些嗲,凌霜猜测是他女朋友或者情人。
    凌霜无意打探陌生人隐私,静默地看向前方。云消雨歇,今天应该会是个好天气。
    到达目的地,凌霜下车,男人忽然叫住她。
    她回头,男人丢给过来一袋面包,“请你吃早饭。”
    凌霜匆匆接过塑料袋,目光飞快在他脸上扫过。
    漆黑无波的眼睛,就像一种毒蛇——黑曼巴。
    天刚亮,暑意未蒸。她深吸一口气,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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