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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番外:一切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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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番外:一切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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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的消毒水味永远只能用不好的词语去形容,与走进这里的病人和病人家属的心情相得益彰。
    任母躺在手术室里,各种单子交到任世语手里,护士让她签上名字。
    她听到走廊的另一头哭天抢地的声音,执笔的手忽然一颤,在纸上留下一道擦不掉的刺目痕迹。护士早已忙得□□乏术,拿走单子之前只说了句:“姑娘,坚强点儿。”
    坚强,她耳边仍是那此起彼伏的哭声,她摸了摸自己的眼睑,却是干燥的。她都没有哭,却有人告诉她要坚强。还要怎么坚强?
    任母在鬼门关走了一遭,终于还是被抢救回来了。
    从手术室出来,她平静地躺在病床上,脸上毫无血色,只有手臂上缠绕的纱布下面,还能隐隐看出淡淡的血色。
    任世语坐在她旁边,摸着母亲早就开始变粗糙的手背。
    护士不忍打扰她,在门口停流片刻,敲门问她:“你是病人的女儿吧?”
    任世语抬头,“嗯,我是。”
    护士把住院通知单和医药单给她,轻声道:“你母亲现在失血过多才没醒来,让她好好睡一觉,没事了。”
    任世语点点头:“嗯,好的。这些是在楼下缴费么?”
    “是的,一楼大厅……”
    任世语下到一楼缴费,明亮的前厅还有零零散散的几位看急诊的,她在那群人里看到一抹风尘扑扑的身影。
    他穿着黑色衬衣,西裤,手里提着皮包,身材挺拔高大,头发却乱得像鸟窝,领带也没了,被他扯开,和西装外套一起甩在手里。
    他气喘吁吁,健步如飞,与她对视的那一刻,他没有丝毫犹豫,冲到她跟前一把将她拥进怀里……
    她的身体瞬间被他从外面带进来的冰凉包围,那丝凉,穿过皮肤,渗透到体内。他抚摸着她的发,声音都是沙哑的。
    “我去过你家了……”
    她也抬手摸了他的蓬乱的发,突然笑了,笑着,有眼泪像瀑布一样落下来。
    “傻子,你这傻子……”她骂他。
    他一下都不敢放手,只顾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会发生这种事,对不起……我只是想回来看看你怎么样,到了你家,才听到邻居说救护车去了……对不起,我没在你身边。”
    任世语在他怀里,至此,泪腺失控,大哭起来。
    畅快的,撕心裂肺的,所有委屈和难过,都在此,一并发泄……
    任世语在二十六岁的这一天,才终于知道,男人在女人的生命里并不是最重要的,但一定会有个男人,会成为女人命运轨道的一趟最艰险而充满诱惑的站点——
    她安坐在大厅中央的椅子上,看着男人在缴费口,弯着腰,耐着心询问里面的工作人员缴费事项,她身上披着他的西装,手里抱着他的公文包。
    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脚,她也才发现,从家里出来,她还穿着人字拖鞋,不知道在路上踩到了什么,脚背上飞溅了几块污渍,裤脚也没能幸免。
    狼狈。她刚刚还笑他头发乱,衣服乱,刚下飞机,带着风尘。
    她又好到哪里……
    吴宵替她办好了手续,回来时,手里拿着更多的单据和□□,给她。
    “这些你保管着,如果后续还有要办理的,你告诉我一声。”
    任世语摇摇头,把单子接过来,把公文包还给他,低着头说:“不用了,后面的我能自己办。”
    吴宵泄了口气,拉住她的手,“世语,你相信我,我能让你依靠!”
    任世语抬头看他,笑一下,说:“那你能不能帮我找个地方,让我好好睡一觉?”
    任母的病房在夜里换到了楼上的vip病房,带了独立卫生间和一个小阳台。病床对面,搁了一张三人沙发,抻开底,便成一张一米宽的小床。
    任世语躺在上面,吴宵坐在她跟前,不肯离开。
    他从纽约回来的,原本是要去加州,两天后,加州有场拍卖会。他却突然想回来看看她。将近20个小时的飞机,晚上8点多到了北城,他打任世语电话,她没接,他就直接去了她家,听闻事情的发生,又从她家到了医院。
    马不停蹄,一刻都不曾休息过。
    任世语让他走,他不走。
    “我走了能安心么?我在这儿陪你吧,心安一些。”
    任世语不知该如何感谢他,其实他也并不需要感激。
    因为喜欢,才愿意付出,虽然期待得到回报,却不一定要苛求回报。
    他笑着说:“你要是我辛苦,就往里躺躺,让我睡你旁边吧?”
    任世语愣了愣,片刻之后,真的往旁边移了些,留足了大片空间给他。
    吴宵也愣了愣,他只是玩笑一句,不想她真的让步。
    他心中喜悦来得很快,快得他有些不知所措。
    “不睡了?”任世语问他。
    吴宵回神,忙站起来,把鞋子蹬掉,轻手轻脚地在那只狭小的空间里侧身躺下来。正好,像面铜墙铁壁,将她护在最里面……
    夜里月光亮极,撒了一地银色。
    他侧躺着,低声问她:“你妈妈怎么样?”
    她的声音蒙在枕头和他的胸膛之间,“已经没有危险了……”
    他又问:“我听说了,你从总公司调去临城分公司。为什么去那里?”
    她说:“那是我长大的地方。”
    茫然的时候,也许重回□□,便能找到真正想要的东西。
    他悄然叹了口气,闭上眼睛,手臂轻轻搭在她的身上,慢慢道:“睡吧……”
    呼吸与夜融合,一切,又重归于平静……
    任母第二日醒了。
    白天里身体虚弱,挂着生理盐水,只能进食清淡的食物,整个人木讷得像个假人,到傍晚,任世语坐在她床前,看着任母蒙在被子里哭了许久。
    她知道很多东西都可以放下了,不管是她的,还是母亲的,她们都放开了手,给时间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可以重新开始的理由……
    任父在任母出院的前一天来了,却没走进病房。
    任世语在医院的走廊,和父亲两人面对面,彼此是至亲,但都很陌生。
    他把手里的花和水果给任世语,“带给你妈妈,我就不进去,她没事就好……”
    任世语一动未动,只张口说:“我妈对花粉过敏,这个你从来都不知道吧。也对,以前你能想起来她生日的时候,送她花,她都很开心的样子,其实家里一直都没有养过花。东西你拿回去吧,她不需要这些。”
    任父面容一僵,伸出去的手,慢慢收回。
    任世语继续道:“你要给的话,就给点实际的。赡养费,一个月一千块打进她的卡里。立夏之后,我和妈妈就回临城了,从此以后,你要过什么样的生活都跟我们无关了。”
    “世语!”任父望着女儿,脸上都是痛色。
    任世语深吸一口气,上前一步,抱了父亲一下。
    她说:“爸爸,我已经不是孩子了,妈妈也是,她不会再做这种傻事,这次不是你放手,是她先放手了……”
    任父身体颤了颤,肩膀好像突然矮了许多。
    他低头,吐出一口浊气,转过身,提着手里的东西,步伐缓慢地走向另一边……
    任世语回到房间里,任母正在自己收拾衣物,抬头看了她一眼,轻笑一下。
    她问女儿:“你说,明天天气好,我穿这条裙子好不好?”
    任世语笑着,点头:“好,配上我给你买的那件外套,一定好看。”
    立夏那天,天空下了小雨,起初牛毛般飘落在空中。
    吴宵开车,送任世语母女,从北城到临城,一路向南,车行在高速上,刷刷的雨声越来越大。
    两个小时的车程,下了高速,雨渐渐小去,经过一段稍显荒凉的郊区后,来到了这座新开发的三线城市。
    任世语把在后座睡熟的母亲叫醒,任母睁眼,看了眼四处,满目茫然。
    城市变了样子,街道改了,原本铺垫的青砖小路,如今被扩宽成了柏油路,路边竖起硕大的房地产广告牌,mt新建的卖场就在这条街的前面不远。
    她们提着行李绕过广告牌,才看到熟悉之景。
    那是一簇老旧带着泥土气息的院落,隔墙之间,小路上苔藓和泥土混合,青色的砖,房檐下,滴落的雨水聚集成水洼。
    下雨路不好,车开不进去,需要下车走过去。
    他们提着行李从中穿过,遇到两个穿着胶鞋的小男孩在水洼旁放折好的小纸船,六七岁的样子,俩孩子见到他们,抬头张望,眼里充满好奇。
    任母看一眼,笑着说:“那好像是你大刘叔叔的双胞胎孙子,俩宝贝,真是跟他儿子长得一模一样。”
    任世语应着:“好像是,我猜,大刘叔叔一会儿听到我们回来就会过来了!我们家钥匙是在他手里吧?”
    任母说:“对,等会儿把东西先放下来,再过去拿!”
    她们轻车熟路得绕过两个小路,终于来到一扇红色铁门前。
    吴宵走在这种路上,却吃力许多,没一会儿,脚上裤子上都是泥巴。
    他站在低矮的房檐下,甩甩头,问:“是这里么?”
    任世语拿出纸巾给他,“擦擦汗吧,辛苦你了……”
    他咧嘴笑,像个大男孩儿,“没事儿,觉得我辛苦你就帮我擦擦——”
    任世语下意识看了眼母亲,任母正偷笑着。
    她无奈苦笑,不温柔地在吴宵额头上擦了几下说:“你陪我妈在这儿等着!我去跟前面,跟大刘叔叔要钥匙!”
    “好嘞!”吴宵爽快答应。
    任世语这边一走,任母便笑着说:“世语不是坏孩子,她只是从小要强惯了。”
    吴宵也笑:“这我倒知道。只是我这老大不小了,说实话,也挺着急。阿姨,我是真心喜欢世语的,您要是觉得我还不错呀,要不然,给就做个助攻吧!”
    任母低头,轻轻说:“我看出来了,你喜欢她……不过我说话不管用,我自己就是个婚姻失败者,不敢,也不会教导自己女儿该怎么去选择……”
    吴宵一顿,意识到自己失言了,忙解释说:“阿姨,我这人吧,不会说话,长痞了,做生意能跟人逢场作戏行,对着自己人,倒经常说错话。脾气坏,做事直,缺点一堆,有时候说了什么,事后想想也后悔地想抽自己嘴巴!”
    任母看他急得又一头汗,笑着安抚他说:“我不在意,真的。讲实话,人都是会变得,好人能变成坏人,坏人也能变好,就看有没有那么个人,能让你甘心去改变的……俩人在一块儿,斗嘴吵架都不是大事,最怕的是,彼此不了解对方,伤到心了,就挽回不了了……”
    吴宵听完,笑一下,说:“我记着了,记心里了。”
    任世语再回来,身边跟着一位穿着白色汗衫的平头大叔,应该就是“大刘叔叔”了。他们身后,有两个黄毛小儿,那俩小孩儿一蹦一跳,甚是可爱。
    平头大叔到了跟前,就热情跟任母打招呼,“哎哟,我家那俩小孩儿刚刚跑进屋里说,有人进我们巷子了,我还琢磨着是不是你们回来了,还真是!”
    他瞅了吴宵一眼,问道:“哟,他婶子,这位是谁呀?”
    任母说:“这是世语的朋友,吴宵。吴宵,这是老刘,世语他们都管他叫大刘叔。”
    吴宵与人问好:“大刘叔,你好。”
    大刘叔笑着说:“世语朋友,是男朋友吧?”
    任母忙拉着他说:“进去再说,进去再说!”
    大刘叔哈哈笑着拿钥匙开了门,入目就见一树葡萄藤,绿叶下面结着青色的串子,一扇大院,院落干净整齐,全不像许多年没住过的样子。
    往里是一座两层的小楼,外表朴质,内里也简单装修了,打扫一番,就能住人了。
    她们进去,放了东西在屋里聊了会儿天,大刘叔就带着俩小孙子回去。
    中午饭是在大刘叔家吃的,吃过饭,大刘叔的妻子拿着扫帚拖把等打扫工具,到任家帮忙打扫卫生。
    吴宵本也想插上一脚的,却被人齐齐往外轰。
    大刘叔说:“你第一次来临城,应该先出去看看我们临城的风光!去吧,这儿我们来收拾,你别插手!”
    任母也说:“就是,现在雨也停了,让世语跟你一块儿去!”
    大刘叔的妻子说:“带上我们家俩野小子,我看他俩老早就想跟你们玩了!”
    最后,任世语把吴宵拉走。
    他们从前街走,坐上吴宵的车,任世语转过头问坐后座的俩小孩儿,“大宝,小宝,柳巷还在么?”
    大宝机灵,立刻说:“柳巷在!就在我们学校旁边呢!”
    一路走,大宝像个小向导,给吴宵指路,往这儿,往那儿,再直走……越是往前,城镇的风味越是足。
    柳巷,顾名思义,柳树很多的小巷,除了柳树多,小吃也多。
    才刚下车,俩孩子就拉着任世语撒丫子跑去进去。
    天晴了,午后的阳光和煦温暖。街头小贩的吆喝声,带着浓重的口音。
    女人和孩子冲进人群中,身影跳跃,忽而消失,忽而出现……
    吴宵脚步微动,望着他们,心里泛起异样情绪。
    他常不喜欢那些酸溜溜的话。
    可现在他问自己,吴宵,一辈子到底有多长,能否长过让你陪同她过海穿洋,走遍世界?一辈子又有多短,是不是可能连这杯盏之间的回眸机会都要失去?
    他慌忙迈步冲过去,寻找那人的身影——
    他看到她站在阳光下,回头冲他灿然微笑。
    他敢发誓,那是他有生之年见过的,最美的笑容……
    -
    次年三月回春,北城艺术圈里喜事儿连连。
    听闻谭家又添了个大胖小子,刚出生,有八斤重,可苦了生他的娘了,产房里疼了六个多小时,到最后还是剖了,哭声震天动地。
    满月的时候,请他家齐老爷子给孩子取了名字,单名一个“愿”字,小名叫叮咚。
    那会子,吴宵摸着他老婆才刚微微隆起的小腹,已经开始琢磨了,也得给他孩子取个好听的名字才行……叫什么好呢?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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