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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0 章 刑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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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0 章 刑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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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开庭。”谢宏春敲了一下法槌。
    金婷青拿着材料,继续举证。
    “第四组证据,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
    她一份一份地念。
    “经被告人XXX、XX、XXX指认,XXX地为提供卖yin活动的场所;经被告人XX指认,XXXX地为其租赁房屋,提供给XXX、XXX等人从事卖yin活动;经……”
    念完之后,金婷青对谢宏春说:“请审判长组织质证。”
    一般来说,对现场勘验笔录这种证据,被告人是没有什么意见的。
    但……
    姜海蓝抬头看了眼被告人方向,边听被告人讲话边在笔录上记下“XXX:我不知道那个地方,我没有参与。”
    “XXX:我去了,我没有打架,我就是在那里站着。”
    谢宏春:“问什么答什么,现在是问你们对勘验笔录有没有意见。”
    被告人:“没有。”
    谢宏春:“对啊,你直接回答就行了,不要讲无关的。”
    金婷青:“第五组证据,电子数据。”
    有几十份监控画面,她一份一份地介绍监控拍到的内容是什么。
    “20XX年XX月XX日19时32分,XXX、XXX、XX等人带着XXX、XXX、XXX……进入XX小区……”
    “20XX年X月XX日21时18分,XX进入XXX水果店,趁店主不备,窃取收银台的现金……”
    “20XX年X月X日0时51分,XXX、XX、XXXX等人在XX大桥桥东发生争执,1时16分,XXX先行动手打XX,双方斗殴……”
    ……
    对监控摄像头拍下的画面,被告人没有提出异议。
    他们没有傻到辩解自己记不得了。
    姜海蓝记下“被:没有意见”,五个字还没写完,就听到谢宏春问,“辩护人对这组证据有没有意见?”
    姜海蓝提高了声音回答道,“没有。”
    ——
    唐朝位面。
    侯君集先开了口,“所谓现场勘验笔录,就是警方在对现场进行调查时所做的笔录,警方让被告人去指认,并在指认笔录上签字按手印。”
    他耸了下肩,“这有什么好否认的?”
    张公瑾笑道,“比如他不知道这个地方,他没有来过,他没有在这里从事犯罪活动?”
    侯君集眯眼看他,“笔录呢?”
    杜如晦平静地说道,“被警方逼着签的。”
    侯君集:“……”
    魏征说:“但是当庭翻供并没有太大意义。”
    姜海蓝每次开庭前,都要叮嘱她的当事人:老实交代,不要和法官犟,你现在否认没用,法官不是只看你说了什么……
    “就像我们审案一样,如果证据能够互相印证,确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难道我
    们会因为犯人嘴硬不认就放过他吗?”魏征道(),“综合全案证据?()『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又不是只看被告人说了什么。”
    且被告人当庭翻供,只会让承办法官认定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好,在量刑时不考虑从宽。
    尉迟敬德忽然开口,“我还是很想要他们那个监控。”
    他饶有兴致地分析道,“你看姜海蓝平时去的那些地方,基本上都有监控摄像头,他们那个世界,基本上是被监控覆盖的吧?这不光是警示某些人遵纪守法,在有人犯案后查案方便……”
    房玄龄心想,卖水果的店门口都有监控摄像头,能够直接拍下犯人偷钱时的画面,这有助于找到犯人,且犯人也无法反驳。
    铺天盖地的摄像头再加上那个什么“扫黑除恶”,也难怪那个世界的男女老少,大晚上也能出门。
    这样还不够?
    他问尉迟敬德,“你想说什么?”
    尉迟敬德激动地说:“打仗啊打仗!你们不觉得这监控拿来抓小偷太浪费了吗?这样的神器明明应该用在战场上!”
    他们大唐现在还不算是四海升平,外面尚有突厥虎视眈眈。
    如果能有监控这种神器,并将其用在战场上……
    在场众人,从李世民到诸大臣,无不兴奋地睁大了眼睛。
    程咬金:“用那个摄像头去前方探路,它飞得高看得远,又能清清楚楚地拍下来,比侦察兵都要好用!”
    公孙武达:“不仅如此,还能直接看到敌人有多少人,有多少战马,有多少武器!”
    李靖:“还能看清楚敌人的分布和埋伏。”
    哇塞,要是能把监控投放到战场上,这仗打起来……
    李世民拊掌大笑,“这些监控可是民用的,民用的怎么能跟军用的比?”
    长孙无忌闻言恍然,道,“我们可不知道,那个政府的军事实力如何。”谁知道他们永远怎样好的……神器。
    但单单从他们在民生方面的投入,就能想象军事方便绝不会差。
    毕竟从先前那张地图来看,也不只有他们一个国家。
    经验之谈,如果不是自己足够强,就会被觊觎,就会有战乱,百姓就不能正常生活。
    可到目前为止,看起来很是太平。
    魏征语气平静地给众人泼冷水,让他们冷静下来。
    “我们连出海的大船都造不出来,何况是能用于战场之上的监控摄像头?”
    众人:“……”
    魏征继续说:“土豆、红薯、玉米、辣椒……”
    众人:“……”
    李世民轻咳了一声,“只是想一想嘛,我当然知道我们搞不出来。”
    就算姜海蓝能从天幕上给他们扔几个监控摄像头下来,他们也用不了啊。
    一不会用,一不会修,二没有电……
    李世民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差距就是这么大,没办法啊。
    还是先努力造出大船出海吧。
    ()——
    公诉人的证据出示完毕后。
    谢宏春问(),“公诉人是否有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出示?”
    金婷青说:“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已经出示了。”
    比如认罪认罚具结书⑧()_[()]⑧『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比如无犯罪记录,比如到案经过……
    谢宏春点头,他看向被告人席,“被告人是否有证据要出示?能够证明自己罪轻或无罪的证据?”
    被告人处安静了一会儿,有几个声音说“没有”。
    谢宏春看向辩护律师处,“辩护人是否有证据要出示?”
    辩护人有。
    庭前准备了证据的律师们先后报出了自己被告人的名字。
    “审判长,被告人XXX的辩护人有证据要出示。”
    谢宏春说:“出示证据时请说明证据来源和证明目的。”
    辩护人1:“辩护人出示的第一组证据是,A区看守所出具的被告人XXX羁押期间表现的情况说明,证明被告人羁押期间表现良好,根据两高指导意见第13条规定,可以对被告人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辩护人2:“辩护人出示的第一组证据是XX公安局出具的收条一张,证明被告人XX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退了违法所得83500元。第一组证据是银行转账记录,证明被告人已在庭前缴纳罚金。”
    辩护人3:“……被告人XXX的残疾证,证明XXX系肢体残疾的一级残疾人。”
    辩护人4:“……被告人XXX所在的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一份,证明XXX家中尚有八十岁的母亲,和两个只有五岁、九岁的小孩,整个家庭都靠XXX来支撑。”
    ……
    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出示的证据,审判长也要组织质证。
    被告人本人自然是没有证据的。
    主要发表质证意见的是公诉人。
    曹俊楠脸上没什么表情,他淡定地质证。
    “对这一组证据没有意见。”
    “公诉人没有意见。”
    “公诉人认为这一组证据不能作为被告人从轻的证据。”
    “公诉人认为该组证据不能实现辩护人的证明目的。”
    ……
    姜海蓝一边记笔录一边在脑中“说”道,【说到羁押期间表现,我之前有个案子,被告人在看守所的时候,看守所的管教和他们说,表现好的话可以争取减刑。】
    【管教这么说是勉励他们在羁押期间遵纪守法。】
    【后来被告人对我提到这个羁押期间表现证明,我向承办法官提及时,法官说他们的卷宗里有这份材料。】
    【不过我也不确定,是每个案子法官都会让看守所出具情况说明,还是要看法官个人。】
    ——
    武周位面。
    上官婉儿奇道,“他们的公诉人,不只是要举证证明被告人违法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还要出示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吗?”
    那
    ()这个公诉人……怎么感觉有些……复杂?
    武则天道,“公诉机关和被告人签的那个认罪认罚,就已经将被告人的从宽从轻情节考虑了进去。”
    上官婉儿点头,“所以,婉儿不太能理解。”
    武则天望着天幕,语气平和,“公诉机关毕竟是政府部门。”
    姜海蓝不止一次对她的当事人说过,量刑要看检察官和法官如何考虑,她只能尽量去争取。
    这是自然,律师又不是政府的人。
    “被告人自己和他们的辩护律师,可以当庭出示证明自己罪轻或无罪的证据。”狄仁杰若有所思,“没错,他们的法律规定中,有一些从轻减轻情节。”
    这一部分从宽情节的证明材料,公诉人可以出示,被告人和辩护人可以出示,法官可以依职权调查。
    嗯……
    从一定层面上来说,他们这样规定必有其合理性。
    避免判决判得不够精准。
    姜海蓝是怎么说的来着?
    狄仁杰思考了一会儿,恍然大悟,“罪责刑相适应。”
    姚崇认真地听着辩护律师们举证,检察官针对该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也让他了解到哪些可以作为减刑的依据,哪些不行。
    比如提前退缴“违法所得”,提前缴纳罚金,可以证明被告人具有良好的认罪态度?
    羁押期间表现良好,证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具有悔过的决心?
    至于残疾?姚崇皱了皱眉,一级残疾人是什么意思?就像之前提到过的伤情鉴定、伤残鉴定一样,残疾到何种程度也是可以做鉴定的吗?那一级是轻还是重?
    宋璟不大能理解,那犯人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亲要赡养,下有两个未满十岁的幼子要抚养,为何公诉人会说这份证明材料不能作为给被告人从宽处理的证据?
    尊老爱幼……
    他想着各家思想,想着法律。
    微微一怔。
    啊,是了,后世的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情节,并不包括被告人的家庭情况。但在“司法实践”中,未必就不会考虑,因为公诉人和法官都是人。
    可法律没规定,律师当庭提出来,公诉人自然是要反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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