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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考当日,李仙巡经各处考场,到过镜湖,台中学子三百余人。他曾粗略一瞥,注意力虽多在吴干身上,却留意到几位貌美女子、俊逸男子。
此时手持画卷,细细琢磨,便觉似曾见过。再一回想,宋雅曾坐在镜台右侧,第二十一台案桌。当日身穿淡红短褶裙,梳著马尾,样貌确是秀美。
只气质略有相差。李仙沉吟:「莫非衣著不同,故而气质不同?」将画卷收起,放归书架。再探查周遭细节。左侧便是垂帘,垂帘通往一小院。
内中青草芬芳,甚是雅致。李仙认真扫过,无甚线索,再回房中。右侧是一妆台,是「紫沉木」所造。李仙轻轻一拍,见此木沉实,质地奇佳,需要两百两银子。
拉开暗格,其内多是胭脂、盒粉装扮之物。品质甚高,出自名家之手。李仙可算「半个扬名医」,初入家族府邸,接触豪族贵子,贩卖悟道蝉时,更与富商打交道。知道玉城女子,喜美成风,甚是追捧「百花斋」、「倾城楼」「惊鸿天」……的胭脂之物。
常以购得此物为荣。宋雅桌中胭脂,多出自「百花斋」。可见此女学识虽渊博,却没能勘破皮相。李仙粗略扫过,知宋雅擅长左手,细细回想,当日答卷,宋雅亦是左手持笔。
自卧房行出,便到厅堂。地面是「黄玉木」铺设,此木质地如玉,温润而泽。冬时泛暖,夏时泛凉。这里是宋雅失踪之地,满地浪迹,有一木椅被一拍而碎,数件精美瓷器化作满地碎片,墙壁间也有些许痕迹。全凭痕迹而论。宋雅听闻动静,掀开被褥,行至厅堂。便遭擒拿,就此失去行踪。李仙撚起地上碎瓷,大小相近,顿想:「倘若是砸地而碎,碎瓷势必不会大小相近。倒似被掌力震碎,这股掌力十分均匀,且出掌之际,十分迅捷无声。」
「倘若瓷器爆碎,异响震天,必然会被注意。这门掌法……我若料想不错,该是「震脾掌』,出掌之际,掌劲渡入体内,再将敌手脾脏震为粉碎,十分歹毒凶辣的掌法。」
李仙观地上碎椅,掌劲亦是相似,不禁古怪道:「世上有这般巧事?此案莫不是我正追查的「残花案』?」
原来……八月中旬,李仙接取「七阶要任·残花案」,有一伙凶恶贼人,专门掳掠女子,似练就邪功,将女子肝脾打碎。待女子死去,便遗弃暗中街巷。
此案是悬案,犯案已经十余起,但间隔时间甚长。有时数月、一年才犯一起,或是已经犯案,却未被发现。猜测有团伙,故而列为「七阶要任」。
李仙接取后,不敢大意,逐步摸寻线索。但正有成效时,被强征巡防稷阴学宫。如此半途一断,便事倍功半,线索尽失。
此事兜兜转转,竟又在此相遇。
李仙琢磨道:「这残花案贼伙犯案多年,既老辣且周全。能潜藏这般久,必是有所能耐。他等再度犯案,因城中议浪,知晓宋雅所在,宋家虽不俗,但根基尚浅,防御较差,因此碰巧选中宋雅,倒不无可能。倘若真是如此,徐绍迁侦察方向,便已全然是错的。」
「这当中依旧存有极多疑点,但不妨顺著这条线索先行探查。」
李仙理清思路,沿著线索,逐步顺藤摸瓜而探。鉴金卫听他号令,如火如荼展开搜查。成效确实显著,只用半日时间,便屡屡寻觅「残花案」的线索。
案情有新方向,逐渐将「残花案」团伙,尽数锁定在「城西之外·天屏山」之间。这座山宛若天然屏障,阻拦一切。
残花案众贼徒正因在「天屏山」摸索一二门道,设有暗道据点,这才屡屡能够避开鉴金卫搜查,每次行恶犯事,便藏进深山之间。
李仙一经著手,案情很快便有进展。当即动用案权,征用「三百名缇骑」「十五位金长」,征用「五百名坊差」、「五百名衙差」、「一百名债奴」,再雇佣「三百名江湖义士」。调用天工巧物「玉弩」、「觅机木犬」、「搜山蟾蜍」,风风火火展开掘地搜查玉屏山一事!
如此浩浩荡荡,可谓威风至极。共计一千五百人,全听李仙一声令下,供其随意差遣。这一番大动作,再叫城中风云震荡。
坊间不乏赞誉,皆称这位小小金长,担大任而心态稳,征兵、动员、遣用……一气嗬成。徐绍迁装病让权,关注案情进展,听李仙竟如斯威风,稍得要权,便大有舞风弄云之势,他担任中郎将已久,尚少有这般大动作,不禁甚是不忿。
搜山事情甚大。稍有不慎,势必牵连性命。李仙搜山前夜,秉烛夜读,将天屏山山势舆图摊开,细致布局搜山事宜。
他将众缇骑分而散之,使三人为伍,各统率五名坊差、五名衙差、一名债奴、三名江湖义士。配备精良的刀刃、天工巧物。
如此这般,鉴金卫三人能施展「擂鼓弑神阵」,坊差、衙差亦有修为、内悉、武学,亦通晓捕贼阵。债奴身负债额,此行搜山,为减债之机,自当拚命。且债奴地位虽低,能耐却不弱。或胜过鉴金卫缇骑。再说「三名江湖义士」,均出自正统门派。未必多强,但自有能耐。这般形成队伍,再搭配天工巧物,遇贼自可较量较量。
共组成「一百搜山队」。搜山队配伍虽合理,如何调派,却甚是复杂!好如江湖游历,难处不在于刀剑拚杀,而是江湖行走、赶路、露宿。用兵打仗,难处不在于战场搏杀,而在于行军调度。
李仙精通「五行奇遁」,这时便派用场。依著五行之理,安排每一搜山队的行进路线、搜查范围…使得路线交错,看似杂乱,实则精巧至极。
姚凡、常子枪旁观学得,不禁赞叹:「李爷,您这安排,著实精妙啊。干脆叫中郎将,让位给你啦。」李仙说道:「莫说胡话,小打小闹罢了。而且这番搜查,需安全为上。不可寻回一位宋雅,却折了我方弟兄!」
姚凡、常子枪均道:「自然!」大感五体投地,佩服至极。
众金长则四处散巡,互相照应,随机应变。李仙权力甚大,征用「三百副玉弩」、「一百只搜山蟾蜍」、「一百只觅机木犬」。分而散给搜山队。
玉弩杀力甚强,射劲十足。搜山蟾蜍通体赤黄,构造精巧,能山地跳行,辅助搜查。觅机木犬能辨识气味,必要时能扑杀敌贼。
如此规模,如此布置,如此安排…周密严谨,沉稳老辣。这消息传入城中,很快为人津津乐道,不住叫人热血沸腾,竞更多江湖义士欲参与搜山。
且还没完。李仙知入山搜查,势必难免受伤,会见「妙医阁」,与姚百顺协商,帮忙招募百位医者。在天屏山外搭设营帐,随时治愈伤者。
雷冲听闻诸多动静,虽恼恨李仙,却不得不敬佩十足。徐绍迁面色阴晴不定,大感手中权力,被如斯染指,心想:「倘若我继续把握案权,兴许再过半日,案情便又清晰。这时安排搜山者,便是我了。如何论得到小小金长,这般狐假虎威。」
待诸多准备齐备,李仙一声令下,开始进山搜查。李仙心想:「这残花案凶徒,本无需兴师动众。但难得有案权,如何能不擅加利用。这番耗财,无需我出。至于「中郎将徐绍迁』,他不喜我,已难逆阻。我早知他与我,绝不算投缘。但知遇之恩为实,无论他如何看待我,我总是记著的。」
宋雅八月二十四日失踪,当日傍晚,案情辗转,到徐绍迁手中。他连夜侦察,不得线索。再强顶压力,侦察至八月二十七日夜半,决意放权给李仙。
李仙八月二十八日,天色大亮,便赶赴宋家探查。很快得出线索,二十八日正午,调用众鉴金卫逐步巡察,于夜间知道残花案贼团大致藏身所在。
连夜便布置搜山、徵调…二十九日正午时,将诸多缇骑、江湖义士、债奴、衙差、坊差、医者凑足,当日便进山搜查。距离宋雅失踪,已过去五日。
李仙沉吟:「这次搜山,队伍虽众,却是我故意为之。天屏山如斯巨大,这场搜山虽动静大,可若持续潜藏,绝非轻易能搜出。我此举旨在打草惊蛇,待蛇慌忙出洞,必留线索,我再打蛇三寸。只是宋雅失踪已久,不知是否活命。纵然活命,不知遭得何种对待。」
「且此事尚有疑点。吴干寿辰是九月初二,尚有几日时间,争取给个准数。」
李仙见诸多布置,已经妥善,正待亲自进山,直涉深处搜查。忽朝姚凡附耳低声说道几句,令他去取一份案牍卷宗,待他出山后再看。
姚凡得令,既去照办。李仙纵身起落,手持舆图,飞快进到山林深处。他经过探查,知晓「残花案」凶贼七人为首。
七位贼首曾在玉城之外,闯荡下赫赫凶名,实力甚为不弱。但得罪极厉害帮派,被追杀数年,几次险些丧命。后逃进玉城,追杀才止。七人邪性难改,继续行恶。但城里城外皆凶险,便只藏不逃,始终游离玉城之外。
更渐渐摸寻出玉城特性,行凶作恶竟愈发游刃有余。李仙进得山林,嗅到草木清芳,更感熟悉。他施展特性「融归天地」,声息隐蔽,感知更广。
兼「重瞳目力」,将纤毫毕显。李仙飞身急遁,在树枝间纵飞。忽见一颗高耸树木,足高百丈余,顶端茂密至极。
李仙近来轻功稍进,正欲欣喜尝试。当即施展「人衣大法」、「轻字诀」,使得身轻如衣,七星步体中蓄起轻势,脚踏树干,纵跑上高耸树冠。
他藏身树冠,双眸如鹰锐利,观察地面情形,再取出舆图比对,心想:「我若是凶贼,听闻如此动静,势必打算迁居新窝。凶贼中有颇擅风水者,如此这般,他可能藏往这里、这里、这里…」
勾了出十余地点。他审视一番,见附近并无线索,便再去别处。心中思绪万变,揣测凶贼路线,可能会行经之处。
提前抵达,种下发丝驻守。只五枚发丝相继种落,数个时辰,却无分毫声迹。这密林之间,寻获贼凶,终究难度不小。
渐渐入夜,其时昏暗。李仙涉深已远,心想:「这天屏山万分凶险,这凶贼长居山中,想必清楚不过。他等藏匿之所,绝不会太深。」
忽见得杂草丛间,有一道脚印。李仙细细观察,撚起泥沙,轻轻搓动,顿感欣喜。此地赶山客甚少,这足印或出自凶贼。李仙沿迹追去,相隔十余丈,再见第二枚足印。
李仙琢磨:「想来…是凶贼运用轻功赶路,待到力竭时,再度踏地,故而留下足印。行路者有意掩盖行踪,故而如此而行。」
再行数步,李仙眼力甚锐,伸手朝树枝抓去。夹下一枚花瓣,呈淡黄色,有桃花香。正是「宋府」的「八月桃」。
李仙心想:「莫非是…抓拿宋雅时,凶贼沾上花瓣,一路行至此处,被树枝蹭落。若是如此,凶贼必经过此地,想来离那贼窝,便已不远。」
紧随跟去,足印渐多。残花案凶贼潜藏林中,时日一久,纵然有意遮掩,必仍残留痕迹。
很快见一株怪树,树干需十人合抱,但树叶枯黄,苍枯之相。李仙知道这是「苍岭树」,以粗壮苍翠为扬名。树木虽高壮,但却外坚内绵,故而不适合担任主梁。
常有文人墨客以「苍岭树」骂人外强中干,难担大任,难堪栋梁。这株苍岭树树叶茂密,但叶缘却泛黄,树叶呈枯缩之态。
李仙重瞳透视,见树底有一地道,地道损了树根,故而树叶枯黄,一派枯萎之相。李仙寻得地道入口,悄然潜进地道。
见地道铺设青砖,两边挂有兽脂油灯。正徐徐燃烧,这油灯甚是敏锐,地道每进人,必带有微风涌入,兽脂灯火苗受风,立时摇曳明闪,凶贼便可觉察,做出应对。
李仙提前重瞳窥见,早有防备,施展「人衣大法」,落入地道时,只如衣物飘飘然落下,不带起分毫流风,烛火自然不随之摆动。地道狭窄,分毫动作,势必带动流风,进而晃动火光。
李仙沉吟:「我寻得此处贼窝,已是功成过半。但这贼凶数年前开始为非作歹,行恶为祸,而令鉴金卫奈何不得。我置身此地,亦藏凶险,在此关头,更需小心为上。我贸然进去,带动火光,立时便被发觉。还需想一万全的潜入之法。」
想得一妙计。施展「弹指金光」中「凿壁借光」一式,中指指尖、食指指尖相抵,轻轻搓动,借来油灯光晕。
渐渐油灯变暗,李仙指尖光晕渐浓,与兽脂灯相似,却无火焰易于「摆晃」「感风」特性,如夜光石般悠悠恒远。李仙将指光替代火光,抬轻脚步,如此这般,便可通行无碍。
这地道长十数丈,李仙心想:「地中阴湿,不适宜久居。这群凶贼得知无处可去,将久居地中。倒晓得花费心思,搭建一座地宫。」
沿道放有丝绸红带用做装饰。李仙施展重瞳,窥尽地宫布局。地宫中共有九座石房,七座石房前摆设石像,门漆通红。内部是一座宅邸,有小院、有卧房、有书房,装潢竟颇为雅致。只是地中无光,甚显寂寥,布局再精,终究枉然。
李仙猜想,这七间石房便是七位贼凶居住之地。另有两间石房,一间存放珠宝美器,武器兵刃。一间甚是昏暗,深处设有囚牢。囚牢内关押四位女子,牢外坐著两个男子,正在商谈。
李仙悄悄潜近,听那二人交谈道:
「直娘贼,这他娘无妄之灾,这会怎落咱七兄弟上了。」
「大哥说了,倘若实在不行,这回得朝深处去,暂时避避风头,这会鉴金卫是要动真格的!」「呸!一群酒囊饭袋,咱弟兄七人,在玉城作案呈威,已有好几年光彩,也没见他们,真正奈何咱们。要我说,大哥便是谨慎过头。」
「是啊,这地宫虽不大,却是咱兄弟七人,一砖一瓦搭建起来。要这般走了,著实不甘心啊。」说话者一胖一瘦,瘦者颧骨高凸,眼小鼻尖,名为「谭瘦四」,胖者皮肤黝黑,眼大嘴粗,一副凶相,名为「谭胖五」。正是残花七子之二。
这两人再道:
「那鉴金卫都是脓包,我看啊,他们是见咱们虱子多了,再多一只也无妨,往咱们这泼脏水。」「他娘的,这群狗娘养的,也忒不要脸。咱们是真小人,他们是伪君子。」
「到时要真被他们抓得,强将那罪名,扣在咱们头上。咱们可没地辨理去。」
「他们就是寻不到人啦,要抓咱七兄弟交差。嘿嘿,却也随他,咱们七兄弟本便案犯在身,想抓便抓。可若是抓不到,可别怪咱们,暗戳戳捅他们几刀。」
李仙眉头微皱:「这两个凶贼应当便是残花七子。他们私下商量,不知我潜入,这时所言,应当是真话。可听他们话中之意,似并未抓走宋雅。」继续探听。
那谭胖五说道:「四哥,咱们这般枯坐,甚是无趣,不如一起喝一杯?」
谭瘦四说道:「五弟,此事并非儿戏,不能大意,喝酒误事!大哥叫咱们看守此处,就好生看守,等大哥他们回来,再看情形而定。」
谭胖五嘟囔道:「怕啥,咱们七兄弟同心协力,不信真会栽在此地。」
谭瘦四说道:「大哥的谋略,咱们是见识过的。咱们兄弟七人,涉身险境无数,哪次不是大哥英明神断,危难中决策,将我等悉数救下。大哥既然吩咐,咱们照做便是。」
谭胖五说道:「晓得了,晓得了。咱们干坐便是。不过说来也是,要说脑子,咱们六个加一起,也不是大哥对手。」
谭瘦四说道:「自然。话说五弟,你这震脾掌练得第几层了?」谭胖五说道:「哈哈哈,应当不及五哥,区区四层。」
谭瘦四说道:「咱们兄弟七人,武学同根,彼此破不得招,可惜可惜,不然互相切磋,也可打发闲暇。」
谭胖五说道:「待此事过去,再用这些女子练掌。这震脾掌虽然厉害,却需女子脾脏而练。」李仙暗中窥听,见两人吐露信息已然无用,即思拟如何出手了结。李仙心想:「这两人武学同根同源,联手必然十分厉害。我听两人所言,胖子似能耐较差,便先杀了胖子!」
当即双指轻轻搓撚,蓄起金光。光晕渐渐泛起五彩光华,蕴藏莫大威力。李仙看准时机,屈指弹射,五彩金光「嗡」一声撞去。
那胖子却非俗人,觉察凶煞,立即反应,抬起手中横刀,紧紧护住胸口。五彩金光撞在刀柄,光虽虚质,却迸发出强悍之力,将胖子震飞数丈,猛地砸在墙壁上。墙壁蔓延出无数裂痕,砖瓦碎成粉末。瘦子惊叫道:「什么人?!」手持大刀,立即向门外横扫。这一刀内燕吞吐,杀势熊熊。连通钢门、墙壁一同砍毁。
李仙脚踏轻功,施展人衣大法,轻轻贴著刀芒而过。未被伤得分毫,同时双手撚起金黄,左手连弹射,金色毫芒频频射去,打向瘦子手腕、双腿、穴道。
瘦子挥刀招架,砍破金芒。刀身进出火花,每打落一点金光,便被震退一步。李仙施展心意灌注,「啪啪」两下,隔空打在兽脂灯上。
整座牢房内,陷入一阵漆黑。瘦子恼怒至极,喊道:「五弟!五弟!」
胖子被弹指金光震得浑身剧痛,正想回应,忽听风声呼呼,一道强悍万分的拳势笼罩而来。他慌忙居高格挡,却见拳风骤然转变,一拳打在胸腹。
胖子浑身一震,只觉五脏六腑俱被粉碎,已被穿胸而过。李仙的巨大力道、雄浑内烝、武道造诣,岂是儿戏。大自我境的「四方拳」,依旧厉害无匹。
李仙杀得一人,借瘦子悲伤之际,心意灌注脚旁的木椅,随后一脚踢去。那瘦子只当是佯攻,便举刀猛劈,万不料木椅委实坚韧,来势出乎意料。这一刀未能砍断木椅,却震得自己手腕酸麻。
他转动刀身,将木椅卸力。未得喘息,李仙已经欺进身来,左掌直挺挺打出。这招朴素无华,速度亦缓,好似在推挪重物。
瘦子却已难避开,这距离甚近,刀势恰好已老,匆忙间抬掌应对。这一对掌,顿感懊悔,宛若自对方手中,接过一颗巨石,他咬牙硬撑。但推石掌法掌力雄浑,互持时厉害至极。
瘦子被掌力震飞而出,手骨破碎。李仙再度撚起金光,这会金光更盛,照得牢内尽光亮。李仙撚成长针,弹射而出,穿透瘦子眉心,将二人灭杀。
李仙稳妥起见,双手各撚金光,弹射瘦子、胖子尸躯。确认已经死,这才打开牢房。
李仙沉吟:「纵使宋雅不在此处,但救得几女,也算十分不错。」众女皆盖著黑色头袋。李仙掀开第一人,此女满脸惊恐,神色惨白。
李仙轻轻安抚,再掀开第二人。却见得这副面容,岂不正是宋雅!瓜子面容,皮肤白皙,朱唇凤目。李仙眉头紧锁,双眸微眯,早料到此事,蕴藏极深门道,宋雅闺房中有残花七子痕迹。但残花七子说不曾擒过宋雅。七子私下交谈,应当不会撒谎。
但紧随其后,却又偏偏发现宋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