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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章守(第1/2页)
我这一辈子做过的最大胆的事,不是跟着汉卿进帅府。是十六岁那年,站在父亲的书房里,他把报纸摔在桌上,声音震得窗户嗡嗡响。
“你要是出了这个门,就别再姓赵。”
“女儿不孝。”
我没有争辩,没有哭。只是把鬓角的碎发拢到耳后,转身推开书房的门,走出了赵家的大门,再也没有回去。
我父亲是赵庆华,北洋政府的津浦铁路局局长、交通部次长。我母亲出身江南望族,我从小在天津赵家的宅子里长大,读过教会学校,成绩优异,英文流利。父亲对我寄予厚望,曾说过我这个女儿比几个儿子都有出息。如果没有遇见汉卿,我大概会嫁给某个门当户对的世家子弟,做一辈子体面的官太太。
但我遇见了。
是在天津蔡公馆的舞会上,一九二八年,我十六岁,他二十七岁。蔡公馆是租界里有名的社交场所,周末的舞会总是灯火通明,留声机里放着西洋乐曲。我跟着姐姐们去的,穿着一件月白色旗袍,头发刚剪了时兴的短发,站在舞池边上,手里端着一杯没喝完的柠檬水。这种场面我从小见惯了,谈不上多兴奋。
然后他进来了。没有穿军装,穿了一身白西装,系着金色领带,身后跟着几个年轻的副官。他走进来的那一瞬间,舞池里的音乐好像停了一拍——不是真的停了,是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他带走了。
他不是那种板着脸的军人,他笑起来很好看,嘴角有一点天生往上翘的弧度,不笑也像在笑。他跟在场的人打招呼的方式也很特别——不是拱手,不是鞠躬,是微微点一下头,抬起手轻轻一挥,像是在说都别拘着,今天我请客。
我站在舞池边上,手里那杯柠檬水忘了喝。姐姐在旁边用胳膊肘轻轻碰了我一下。
“那就是少帅张学良。”
“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
“我看过他的照片。”
“照片和真人一样吗?”
“真人比照片好看太多了。”
后来他请我跳舞。我把手放进他掌心的时候,发现他的手不像那些公子哥那样细软,虎口和指尖有一层薄薄的茧。那不是养尊处优磨出来的茧,那是握枪和骑马磨出来的。他的舞步不快不慢,带着我在舞池里转圈的时候,手臂很稳,不会贴得太近让我不舒服,也不会隔得太远让我觉得被冷落。
我忽然觉得这个人跟我见过的所有男人都不一样。那些男人要么太硬,像父亲书桌后面挂着的军装照片,威严但冰冷;要么太软,像舞池里那些只会说漂亮话的公子哥。他不是太硬也不是太软,他是活的,有一种说不出的生命力,像是刚刚从塞外骑着马跑回来的,身上还带着风沙的干燥气。
我在他掌心转了一个圈,月白色的旗袍下摆轻轻飘起来。
“你跳得很好。”
“你带得好。”
他笑了。
“你这张嘴,跟我的一个朋友很像。”
“是谁?”
“算了,不提她。”
我后来才知道,他说的那个朋友,是他妻子于凤至。但在那个晚上,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个穿白西装的人笑起来嘴角有一点天生的弧度,他的手很稳,他的舞步不快不慢。
我忽然觉得他不属于他自己。这种感觉很奇怪,他站在舞池中央,所有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他是奉天城最耀眼的少帅,但我觉得他像一只被绳子拴住的鹰,飞得再高也挣不脱那根线。
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这种感觉,但那天晚上回家的马车上,我把高跟鞋脱下来放在脚边,赤脚踩在车毯上,月光从车窗外照进来。
“姐,那个少帅,他和别人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他不属于他自己。”
“你说什么傻话,他是少帅,整个东北都是他家的。”
我没有解释。十六岁的我说不清楚那种感觉,但我隐隐觉得他想做的事太多,想挣脱的东西也太多。他站在光芒里,光芒越亮,阴影越长。
我不知道为什么,想去扶他——不是现在,是将来有一天他会需要有人扶一把。我愿意做那个在所有人都散去之后,还留在他身边替他掸去大衣上雪花的人。
蔡公馆那场舞会之后,北陵成了我们的避世之所。他在沈阳郊外有一栋别墅,冬天院子里积了很厚的雪,他教我骑马,我给他弹琵琶。他有时候从外面回来,披着一身雪,我替他掸去大衣上的雪花,他握住我的手。
“你的手比我还凉,怎么不先暖暖自己?”
“炉火是我烧的。烧火的人手不冷。”
他笑了。
“你这张嘴,比奉天的风还硬。”
那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没有帅府,没有原配,没有那些等着看笑话的人。只有他和我,和一盆烧得通红的炭火。
后来他把我带进了帅府。没有聘礼,没有花轿,没有名分。我是以私人秘书的身份住进帅府东院的——对外我是少帅的英文秘书,对内我是他的女人。帅府里的人当面叫我赵四小姐,背后叫我什么我知道,我不在乎。我在乎的只有一件事——每天早上他出门的时候,大衣上的扣子是不是扣紧了。
奉天城里谁不知道于凤至?我还在天津的时候就听说过她的名字——少帅的原配,张作霖亲自选定的儿媳妇,进门不到半年就把帅府账房翻了个底朝天。我父亲在家里提起她的时候放下茶杯说了一句“这个女子不简单”。
我父亲很少夸人,尤其少夸女人。我长到十六岁,从没听过他夸我。所以当我站在帅府门口,拎着那只旧藤箱,抬头看着那扇漆黑的大门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个连我父亲都夸的女人,就住在这扇门里面。她是这里的女主人。她不是靠嫁进来的,是靠本事坐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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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正式拜见,她站在东院门口,身上还带着账房里的纸浆味,手里拿着一本账册。她打量了我一眼,那目光不是挑剔,是掂量——像在验一枚铜板的分量。
“赵姑娘既然进了帅府,就是帅府的人。缺什么跟管事说。”
“谢少奶奶。”
我微微低着头,但没有弯腰。不是不懂规矩,是不想弯腰。我的骄傲不允许我弯腰——我不是来乞求位置的,我是来守一个人的。她大概看到了我眼底那份倔强,但没说什么。后来慢慢熟了,我发现她和我原来想的不一样。她不会嘘寒问暖,但会在我生病的时候让人送药来。有一次我半夜咳嗽,第二天早上门口放了一碗川贝炖梨。
“这碗梨是谁放的?”
“少奶奶让灶房煮的。”
我没有去道谢——她不需要,我也不习惯。两个骄傲的女人,谁都不肯先把软话说出口。
九门口血战那年帅府里空了一半。汉卿在前线,她在后方守补给线。我守帅府。每天照常煮茶、叠衣服,但琵琶不弹了——怕吵到她。她在账房里彻夜拨算盘,我在灶房里彻夜熬银耳羹。熬好了放在账房门口,不敲门。第二天早上银耳羹的碗空了,洗干净了,放在灶台上。我知道是她放的,她知道是我熬的。
这些话从来不需要说出口。我在这个家里的位置不是用眼泪换来的,是用一碗一碗的汤、一件一件叠好的衣裳、一个一个不眠的夜晚垒起来的。
后来西安事变,汉卿被软禁。她抱着算盘和账本进了雪窦山,我抱着药罐和绿豆跟在后面。山上的日子很安静,她在前院翻账本,我在灶房看火候。她给纽约分公司发电报,我给汉卿熬药。我们没有商量过分工,但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有一次我把绿豆汤端到她面前,她喝了一口。
“太浓了。下次少放点茶叶。”
“好。明天我少放些。”
她继续低头翻账本,我转身回灶房。我们之间没有多余的话,但每一句都是真的。
沅陵那年,她在偏房里发现腋下硬块。是我下山找草药铺买的膏药,用热毛巾帮她敷。
“多久了?”
“八个多月。”
“为什么不早说?”
“没事。美国的药比草药铺的管用。”
我低着头把膏药按紧,端着水盆走出偏房。月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走廊的青砖地上,我看着自己攥着膏药纸的手在发抖。我忽然发现我在乎这个女人的命。不是因为她是少帅夫人,是我们一起撑过了这么多年,她已经是这座山上唯一可以并肩说话的人了。
我们的骄傲是同一种骄傲——都宁肯把苦咬碎了咽进肚子里,也不肯在人前掉眼泪。她知道我的倔强,我知道她的硬气。不需要说。
她赴美手术那天清晨,我站在山门口送她。晨雾还没散,山路上的石子被露水打湿了。她的马车停在路口,她撩开车帘看着我。
“一荻,我走了。”
“大姐,山上有我。”
没有拥抱,没有眼泪。她的眼圈是红的,但没有哭。我知道她不会哭——她的骄傲跟我是同一种。她的马车转过山弯,晨雾慢慢合拢。我转身走进灶房,把绿豆泡上——半个时辰后,还得给汉卿熬汤。
后来她签了离婚协议。我听闾实说起那天签字的情景——签字的时候手没有抖,字迹跟平时一模一样。于凤至,三个字端端正正。我听完之后心里想,那是她。她签字从来不会抖。她把汉卿交给了我。
从那天起,我守后半辈子。我照料汉卿的起居、饮食、用药。她偶尔从纽约来信,信很短,问闾实功课好不好,问汉卿身体怎么样。我回信也很短——都好,放心。梧桐树又长高了。
一九六四年七月四日,我和汉卿在台北正式结了婚。婚礼在杭州南路一位美籍友人的家中,陈维屏牧师证婚,场面很小,只有十几位亲友在场。宋美龄送了贺礼,张群、张大千都来了。我那天穿了一件素色旗袍,没有戴太多首饰。接过结婚证的时候我没有哭也没有笑,只是说了一句话。
“这张纸我等了三十五年。”
十六岁跟了他,五十一岁才等到这张纸。这份等待不是为了名分,是为了一个交代——给自己,也给那个在天津赵家书房里转身推门走出去的十六岁女孩。她当年选的路,我替她走到底了。
她走的那年秋天,闾实从纽约带回来一封信,只有一句话:谢谢你陪他这些年。于凤至。我在廊檐下坐了很久,观音山的梧桐叶落了一地。然后我在信纸背面写了两个字:已阅。
她们的账算清了。但我还是会在每年夏天灶台上放一碗绿豆汤,每年秋天把梧桐籽捡起来晒干,让闾实寄到纽约种在大姐墓前。这些事不是债,是习惯。就像她每天看报表的习惯,改不了。
我端起来喝了一口,今天煮得正好。观音山的梧桐每年春天都发新芽。我老了之后闾实的孙女接过铲子继续给那棵梧桐培土。
“太奶奶,台北的梧桐籽还在往纽约寄吗?”
“寄,每年都寄。银杏和梧桐的根已经缠在一起分不开了。明天早上起来,还得给树培一铲土。每一铲都要培到底,跟大姐拨算盘一样。”
大姐,灶台上那碗汤,不知道你喝到了没有。我煮了一辈子,每一颗都煮烂了。你说每一颗珠子都要拨到底,我拨的不是算盘,是绿豆。今天煮得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