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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把盏忆当年(第1/2页)
去奔赴那场悬而未决的酒宴之前,我先吩咐高怀德快速骑马出城,去通知朱三炮那帮弟兄们。
先把那“火龙出水”撤了,在城外安营扎寨,好好休息。
我可不想这边刚端起酒杯,那边就火光冲天打起来了。
其实,只要“天仙公主”和我的小亲亲绿珠妹妹平安无事,我真不在乎把这个阿卡拉的都城碾成渣。
但现在形势还不是十分明朗,而且我一直是一个顾全大局的人。
当然,派高怀德快马出城,通过绿珠的翻译,也明确告诉了那个老丝瓜瓤子。
可见小爷我还是有优点的:粗中有细,考虑周全。翻脸毫不犹豫,同时也懂得收敛。
那顿所谓的“接风宴”,吃得老子后槽牙都发酸。
偏殿倒是比刚才那阴森森的大殿暖和些,也亮堂些。
长条案上摆满了银盘子、金酒壶,烤得焦黄流油的整羊,炖得稀烂的牛蹄筋,还有各色叫不上名儿、花花绿绿的果子点心。
酒气混着肉香,还有那该死的、浓得化不开的熏香味儿,一股脑儿往鼻子里钻。
穆勒那老丝瓜瓤子坐在主位,脸上那层假笑就像用强力胶粘在了脸上,就没掉下来过。
他身边那几个驴脸官员和金甲武士,像庙里泥塑的罗汉,杵在那儿,眼神儿时不时往老子身上瞟,又飞快地缩回去,活像偷油的老鼠见了猫。
“来来来,刘将军,请满饮此杯!”穆勒端起他那镶嵌着鸽子蛋大宝石的金杯,叽里咕噜说了一串。
我扭头瞥了一眼绿珠,她眼皮儿也不抬的在我耳旁轻声说道:“这个老混蛋主动要和你碰杯。你自个儿小心点儿,此人十分阴险,鬼知道他在酒里有没有下毒。”
我浅笑着抬头扫了绿珠一眼,轻声回答道:“不是我小瞧他这个老王八,我方大军还在城外虎视眈眈。就算借他三个胆子,他也不敢!”。
老子心里冷笑,面上却豪气干云,端起面前那杯琥珀色的玩意儿,看也不看里面是不是下了耗子药,仰脖子就灌了下去。
一股子微辣清冽还带着点怪甜味的劲儿直冲脑门。
在这片草原上,相较于其他的两国,阿卡拉出产的酒算是最好的了。我以前喝过。
但比起我们中土的精酿,差着可还不止一星半点儿。
“好酒!”我“哐当”把空杯往案上一顿,震得旁边一个盛水果的银盘子跳了三跳。“就是劲儿小了点儿,跟咱们中土入喉即燃烧的的烧刀子比,差远了!跟娘们用的洗脚水似的!”
绿珠在我侧后方跪坐着,闻言嘴角几不可察地抽动了一下,估计在忍笑。
高怀德和牛大宝一左一右坐在我身边,好似两尊铁铸的门神。牛大宝那憨货鼻子抽动着,眼睛直勾勾盯着那只滋滋冒油的烤全羊,喉咙里发出“咕噜”一声响,在寂静的殿里格外清晰。
穆勒脸上的假笑僵了一瞬,随即又堆得更厚了:“将军海量!豪爽!再给将军满上!”。
立刻有侍女战战兢兢地过来添酒。
老子来者不拒,你敬我就喝。一边喝,一边眼珠子也没闲着。
这偏殿看着富丽堂皇,柱子都包着金,墙上挂着色彩艳丽的挂毯。可总觉得透着一股子陈腐气,像放久了没晒过的被褥。
伺候的侍女们一个个低眉顺眼,脚步轻得跟猫儿似的,大气都不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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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金甲武士,盔甲擦得锃亮,抱着膀子站在角落阴影里,眼神锐利,但…嘿,老子能感觉到,他们绷得太紧了,像拉满的弓弦,随时可能“咔啪”一声,自己断掉。
老子心里门儿清。
这顿酒,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穆勒这老狐狸,一边用酒灌老子,想套话或者干脆灌迷糊了方便下手;一边也是在试探老子带来的这两个“凶神”的深浅。
他那些金甲武士,眼神儿就没离开过高怀德按在剑柄上的手和牛大宝那对儿沉甸甸的金锏。
酒过三巡,案上的肉也下去不少。穆勒又在那儿叽里咕噜,说些没营养的场面话,什么两国邦交啊,什么感谢相助啊,听得老子耳朵起茧子。
老子耐着性子,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心思早飞到了九霄云外。
清泉苑…梳理思绪…细说往事…
温妮那丫头,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当年小爷我乱军中不幸身中了暗箭,半死不活地被抬进这王宫,迷迷糊糊中,就记得一双比雪山清泉还干净的幽蓝双眸。
还有那双小手,像羊脂美玉一样丝滑温软,微微发凉。
敷在我滚烫的额头上,像是救命的神药。
后来在地府和阎罗王拼了一回酒,他说我走错门了,重新睁开双眼之后,才看清那双眼睛的主人。
起初我还以为他是上面派来服侍我的天使。
她却面容平静无波,甚至冷冰冰的。一点见到大帅哥的热情都没有。
我都纳了闷儿了:阿卡拉这地方,怎么就会养出了这么一朵水灵灵的雪莲花?
那时候老子还是个愣头青,顶着个“大顺帝国远征军特使”的虚名,骨子里还是个土匪性子。
第一次在大殿之上,见他的父亲,那位有着花白胡须的老国王。
除了信心十足地跳了一段自创的扭屁股舞,还当众大放厥词,昏话连篇。
但谁能想到公主和绿珠都能听懂我所说的话,早知道我一定会表现的温文尔雅,风度翩翩。
算了,本来就是个小土匪。装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儿,太他妈累人!
我很清楚自个儿是个啥德行,一个刀头舔血的粗坯,绝对配不上人家金枝玉叶、美若天仙的皇家公主。
每次见到那张精雕玉琢,鬼斧神工的绝世容颜,我心里都暗暗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自卑。
公主殿下虽然不清楚我与绿珠后来发生的一切。但有了我第一次有意无意之中的冒犯,她待我总是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表情。
小爷我偏不服气,搜肠刮肚,动用三寸不烂之舌,把我能想起来的评书、故事,民间传说讲的绘声绘色,终于慢慢暖化了那块如玉之冰。
她还亲昵地送给了我一个雅号:小无赖。我很喜欢这个称呼,就像绿珠妹妹背地里叫我小混蛋。
即使我将来能够成为雄霸四海的一代帝王,能听到小混蛋、小无赖这样亲热的称呼,自己内心仍然会欢欣鼓舞。
至于外人就算了吧,谁听到谁死。
所以位那大圣人所说的: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赶快捂耳朵。我还能勉强接受。
就是说你呢,还傻乎乎愣着干什么?
麻溜举起双手,把耳朵捂上,要想活命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