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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个难得的晴夜。
    身后中厅传来打牌九的欢笑声,乍一听倒真像其乐融融的一大家子人,我听得心烦,推着薄翊川走快了些,进到花园里,终于是清净了。
    可这一清净下来,单独面对薄翊川,又是大好月色,我不禁有点心乱,低头看着他的后脑勺,克制了半天,还是没忍住开口和他搭话:“大少,刚才我见你都吃什么东西,你饿不饿啊?”
    “饿。”他答。
    “那要不要叫兰姆姨去东苑给你弄点吃的呀?”我说着就想起兰姆姨做的椰子糕的味道,忍不住咽了下口水。如果能借薄翊川的口,让她做点椰糖碗仔糕给我吃,那真是再好不过。
    “不要。”
    啊?我一愣,心里一阵失落。
    “我想出去吃。”
    “出去?这么晚?”我看了看表,已经十点了。
    “唐人街有夜市。”薄翊川侧过头,“我想吃万和胜。”
    万和胜是整个翡兰最正宗的娘惹菜,也是唐人街我最爱的一家馆,当年央求薄翊川带我去吃过。我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没忍住,脱口而出:“那大少,能不能带我一起去啊?我也.....没吃东西。”
    把薄翊川推出蓝园大门,坐上了他的路易十五世越野车,我还有点不可置信,薄翊川居然会答应带我一个刚进到东苑,跟他还不算熟的“家仆”去唐人街吃夜宵。我往头侧的车窗瞥了眼,玻璃反光映出坐在我身旁的薄翊川,他也正朝着另一边车窗的方向看,不同的只是他在看窗外的风景,而我则在偷看他。
    “川哥,这么晚去万和胜啊?”前边的司机扭过头笑着问。他明显不是薄家的家仆,而是个军人,是婆罗本地人,皮肤黝黑,浓眉大眼,剃着板寸,肩背肌肉结实有型,看着最多二十五六。
    “恩,麻烦你跑一趟。”
    “哪的话,不管在军区里还是军区外,您都是我的长官,您随便指挥。”司机朝薄翊川敬了个军礼,挠了挠头,露出两颗小虎牙,目光挪到我身上,“这位是?”
    “我是大少苑里的仆人。”我友善地朝他笑,“您怎么称呼?”
    “叫我叻沙就行,就是可以吃的那个Laksa。”他比划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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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ksa,我爱食!”我被他逗乐,这名字好记又有趣。
    “是吧,我也爱吃!据说就是因为我爸妈都爱吃,才在卖Laksa的店里相遇,后来才会恋爱结婚,生下了我,所以就给我取了这个名,”叻沙回身开车,不时回头跟我搭话,一脸兴奋,“你知道吗,就是唐人街那家居家味,你去过没有?”
    “去过去过,当然去过。”我连连点头,口水直冒,“那家的芋头角也顶好吃,还有那个......”
    “爱玉冰。”我和叻沙几乎异口同声。
    他大笑起来:“不然等下我们去那家吃吧,我请你们啊?”
    “大少?”我回眸看薄翊川,才发现他正盯着我,脸色不大好看,上车前还是多云,这会已经多云转阴了。我不知道是哪句话惹他不快,只见他目光又移到叻沙身上,眼神黑沉沉的。
    “我想吃万和胜。如果你们想吃Laksa,可以自己去。”W?a?n?g?址?发?b?u?页?ī????????ē?n??????????????????
    “可以吗?”我下意识地问,马上又反应过来,薄翊川现在这个状况根本不能离人,我这个家仆要是甩下他去跟别人吃东西就太失职了,但收回话已经来不及,眼见薄翊川的脸色又阴了一分,压根不答我话,冷眼看向窗外,我恨不得打自己的嘴巴。
    一嘴馋就忘形,多少年了,还是改不了这贪嘴的臭毛病。
    大概是发觉气氛不对,叻沙也不说话了,隔了好一会才说:“嘿嘿,其实我感觉挺饱的,川哥,还是你们去吃吧,我等着就行。”
    薄翊川没答话,仍然沉着脸看窗外,我这家仆自然也不好多嘴,心里却有点纳闷,以前薄翊川哪会为了一顿饭的事跟人置气啊?
    转念一想,难道是因为这人受了伤,身上心里都不爽利,所以脾气也变大了?这倒也是,换了哪个原本健康的人坐在轮椅上,连洗澡穿衣都能依赖别人,怕是都难以保持平常心,何且还是他这样一个军功赫赫的少校,自尊心一定相当受挫。这么想着,我的心里顿时泛起一股强烈的怜意,只恨不得等会食饭能抱着喂他才好。
    到唐人街的牌坊前停了车,一抬头瞧见“PETALINGSTREET茨厰街”那久违的蓝底金字招牌,我不禁笑了。
    上一次和薄翊川来这里,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真是想不到,这辈子我竟然还会有机会和他一块来这里吃东西。
    叻沙开了车门,说自己想在门口抽根烟,就不进去了。我推着薄翊川走进牌坊,不知是不是这里华人黑帮刚掐过架的缘故,这个本该很热闹的点,街上有些冷静,有几家店面招牌还给砸了,东倒西歪破烂不堪,其中有一家卖甜水的还是我顶喜欢的那家,老板我也熟,要不是薄翊川在,我肯定就上去帮忙修了。我假装好奇地左顾右盼:“啧啧,这里出了什么事啊?怎么乱七八糟的,人还这么少?”
    “福佬帮和客家帮争地盘,闹出了人命。”
    “哦。”我看了他后脑勺一眼,刚回来就消息这么灵通?以往这唐人街上黑帮掐架没个几天不能消停,这次这么快就散了,该不会他代表军方插手了吧?我琢磨着,忽然嗅到一股又酸又辣的香气,一瞥,原来是路过了那家卖叻沙的“居家味”。我咽了口唾沫,正犹豫着想和他开口进去打包一份,顺便给叻沙也捎一份,就听到他声音:“就这家。”
    “啊?”
    “我突然想吃这家了。”他沉声重复了一遍。
    我大喜过望,立刻推着他进去,要了个雅间。掀了珠帘进去,里边还算宽敞。我抖开餐巾给薄翊川系上,又拿了桌上备好的湿毛巾为他擦手。大抵是因我表现得十分周到,薄翊川的脸色肉眼可见的缓和了不少,眯眼盯着我:“这些伺候人的把戏,都是你在夜总会学的?”
    什么把戏,我哪学过这个啊,可不是想宠着你吗?我抿着唇,点点头,给他仔仔细细的擦了每根手指,那三颗痣,连虎口和掌心也没略过。他食指和虎口上覆着很有存在感的硬茧,都是握枪握刀练出来的,和我一样。
    要是用他的手做手活,感觉一定很爽。
    “你一个在夜总会当少爷的,这手,怎么也这么糙啊?”
    我正趁这机会占他便宜,浮想联翩的,冷不丁听见他幽幽问。我吓了一跳,连忙松开了他的手:“我这不刚去夜总会,学了点东西,就被三少带回薄家了嘛,我家是农民,以前在家里我都是要下地干农活的,手当然糙了。不过糙归糙,我伺候人,应该还算妥帖吧,大少?”
    说着,我抬眼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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