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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盗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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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盗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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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瞧见那几个黑影,郝润顿时紧张起来,死死拽住了我的衣服。
    “平川,不…不是来抓咱的吧?”
    做贼心虚,这种反应很正常。
    就像当初在承德,伶姐敲门的时候,我也以为是警察上门了。
    “不会,放心吧!”
    我握了握她的小手说:“真要是抓咱的,等不到现在。”
    “那…那……”
    “嘘,悄鸟的,看看再说。”
    几个黑影越来越近。
    但随着我一点点看清,眼睛不自觉便瞪了个溜圆!
    五个人,有三个扛着铁锹,经过一处弯路后还少了一个,明显是留那放风了。
    卧槽!
    不是这么点背吧?
    居然特么的碰上同行了?
    暗骂一声倒霉,我立即朝另一侧望去,开始规划逃跑路线。
    原先上山的路肯定不能走了。
    否则就算能冲下山,搞不好山底下还有放风的。
    借着月光,我瞧见不远处有片果园。
    嗯,可以先往果园里跑!
    果园一般都是梯田,没那么多沟沟坎坎,就算找不到路,一节节往下蹦也能到山底下,只要下了山,我恍惚记得西边不远就有个村子,进村就好办了……
    正盘算着,衣襟忽地一紧。
    郝润压低声音道:“平川,你看他们干啥呢?”
    回头一望,我顿时愣住。
    没过来?
    不仅没过来,还对着小诚的坟堆刨上了!
    这是什么操作?
    盗新坟?
    咦?
    那是……?
    注意到其中一个挖坟的人时,我忽然间觉得有点眼熟,虽然看不见长相,但那人的身形……
    “卧槽?是那个人!”
    我忽的想起来了。
    那家伙,就是昨天在小诚家院子里,看见的那个身材敦实的女方家属。
    不会错。
    因为他带了刀,所以我当时盯着他看了好半天。
    难道他们是……
    唰的一下,我想明白了,我知道这群人是干什么的了。
    这群人不是同行,是特么“吃凉皮”的!
    想到这一点后,我胳膊上瞬间就冒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因为这里说的吃凉皮,可不是咱平时吃的红油凉皮、麻将凉皮。
    是尸体!
    那么,尸体为什么会被称作“凉皮”呢?
    要解释这个问题,得先提及一下另一行。
    记不记得之前去淄川接郝润时,丰自横看见行李箱后是怎么说我的?
    他问我,怎么改行吃长路了。
    当时简单提过一嘴,说吃长路的就是人贩子。
    实际上,吃长路的人贩子,和平时我们听过的,拐卖小孩的拍花子还不一样,是专指拐卖妇女的那一种。
    在他们这一行里,一般会用“皮”或着“货”来指代手中的受害女性。
    一般北方称“皮”,南方称“货”。
    而不同的类型的女人,会细分为黄的(未婚女子)、白的(已婚妇女)、明的(因某种原因离家出走的)、暗的(骗或直接抢来的)、红的(已经被害的)、飞飞(预谋合伙从事骗婚的,容易跑)以及高脚(一米七以上的漂亮女性,也称高脚骡子)。
    此外在地区上,还分南方货北方货,本地货和外地货之类的。
    例如“一张二斤一两的明黄皮子,一个窟窿没有”,意思就是一个二十一岁离家出走未婚女子,手底下人没碰,还是黄花大闺女。
    最早的时候没有凉皮,就只是红皮。
    一般是抢骗或运送的过程中,起了矛盾,失手了,在没处理掉之前,如果碰上有需要的,例如小诚家这种情况,就会便宜处理掉。
    直到八十年代,冰柜甚至是冷藏车逐渐普及,红皮子不再急于处理,就有了凉皮,并一点点出现了专吃凉皮生意的人。
    所以郝润刚刚看见的,要么是辆冷藏车,要么车里有个大冰柜。
    然而有此类需求的,未必都是死儿子的家庭,个别死了闺女的家庭同样会有。
    但相比之下,男皮子可不好找。
    毕竟吃长路的只拐女性,不拐男性。
    那么这时候,狠一点的,就会去社会上物色。
    找到合适的就直接干掉!
    胆子小的,就会类似这群人,找早亡的人去挖。
    当然也不排除两种都做。
    毕竟谁家白发人送黑发人,埋了之后也不会挖出来看,他们偷偷弄走,再把人家坟堆恢复好,基本就是零风险。
    我能想到这一点,很大程度上在于,我看过小诚的遗像。
    眉清目秀,长得非常帅气。
    他坟堆里又没什么值钱的物件,真要说值钱的,怕也就是他这个“人”了。
    那时候,大部分地区重男轻女还很严重,所以但凡肯给自家闺女搞这种安排的,绝对是非富即贵,像小诚这种皮相,就自然能卖出高价,要是团队演技高,故事编的好,甚至都不亚于我们搞一个大坑的。
    并且,如果买卖来的快,还有可能故技重施,一皮多卖!
    我说这个,好些小伙伴大概率不会信。
    那是因为如今治安好了,有大数据和天网了,如果有零五年以前,在大厂地区混过的,自然就会知道,那时好多外来打工的年轻男女,说不见就不见了,没个人,简直是太搜依贼了……
    所以,还是要感谢国家,感谢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
    “不用怕…”
    我拍了拍郝润的肩膀,悄悄说:“这群人偷尸体的,偷完就走了,跟咱们不冲突。”
    很快,一声声闷响传来。
    是在凿棺材。
    看来对方相当有经验,没有采用大揭盖这种笨方法,而是和我们倒斗一样,挖个洞,把棺材凿开,然后将尸首拖出来。
    旧社会时,民不聊生,有些单干的土夫子,也会盗富户家的新坟。
    不是为了尸首,也不一定是为金银首饰,而是图那一身厚实的装老衣服。
    我听冯抄手说,他爹就干过这活。
    也是跟这群人一样,把棺材一头凿个洞,但不会直接拖出来,因为那样会弄脏衣服。
    他们是钻进去,头对头脚对脚,趴在尸体上扒衣服,有时候尸体太沉不好扒,他们就会用腰带系个绳套,一头套在尸体脖子上,一头套在自己脖子上,靠自身力气,让尸体“坐起来”,然后再扒。
    “平…平川……”
    就这时,郝润忽的颤着声叫我。
    我侧头一看,就见她整个人都僵直了,正在微微的发抖。
    “咋啦?”
    “我…我衣服……衣服里……嘶!”
    话没说完,郝润身子狠狠一抖,痛苦的闭上了眼。
    不知道她衣服里进了什么,我立即叮嘱她挺住别出声,然后问她是什么地方。
    “嗯……”
    郝润紧咬着牙,死命坚持,点头的同时从牙缝里蹦出三个字:“胸……胸口……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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