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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战鼓催征,不破楼兰终不还!(第1/2页)
“哼……”李恪纹丝不动,鼻孔里发出一声极轻的冷哼。
长孙厉大喜!朔西郡王这个没有武功的书呆子——死!至于朔西郡王身边的程烈和尉迟峰,都是三流武将,根本挡不住他的枪。在这里,唯一让长孙厉忌惮的是崔家的护卫。但此刻,他们应该在后面保护崔家小姐。不过,一般武道高手遇到骑兵战阵,也只有死!
“嗖……”长孙厉认为,这是他习练枪术以来,刺得最完美的一枪。这一枪,如潜龙出洞,枪尖完美地刺破空间,刺出美妙的尖啸声。人马合一,力量无敌。
杀掉朔西郡王,他就可以得到义父长孙无忌的赏识。他长孙厉虽是义子,比不上那两个亲生的,但他有信心——只要功劳够大、手段够狠,义父一定会把他推到更高的位置上。他不需要夺爵,也不需要杀兄。他要做的,是成为长孙家除了义父和大哥之外,权力最大的那个人。朝堂之上,义父掌全局;大哥承爵位,坐镇宗族;而他,则替义父执刀,做那个真正手握实权、令百官胆寒的人。子承父志,未必是承爵,而是承权!未来所有的美好生活,就从这一枪开始。长孙厉的眼神无比炽热。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一根铁棍,不知从何处冒出,挡住了他的枪尖。“咔嚓……”他那锋利的枪头就碎了!就如同一个鸡蛋,砸在了一块坚硬的岩石之上。
同时,他看到朔西郡王张嘴,冷冷地道:“擒贼先擒王!”“王死众生茫!”“是!”话音未落,他的瞳孔里出现一条手提铁棍的大汉。是他!是他!就是他……挡住了自己的绝命一击,让自己的美梦如同那破碎的枪尖,碎了一地。真是可恨啊!
“不好!”长孙厉见那条大汉一步迈出,就如同鬼魅,出现在自己面前,双腿一蹬,高高跃起,遮挡了本该属于他长孙厉的阳光。一片巨大的阴影,笼罩在他的头顶。这个男人的速度好快!快得让他绝望。也许,就算是他那个狗屎大哥,也没有这么快吧!
电光火石间。“嗡……”刺耳的棍子破空声,传入他的耳朵。长孙厉的心直往下沉!他只能本能地抬起头……原来,他有两根铁棍啊!难怪破空声如此响亮。这,是长孙厉最后的念头。
“砰……”“砰……”董元良的两根铁棍,砸落在他的头顶,完成了劈杀。脑浆和鲜血,飚射而出,美丽如花。长孙厉的脑袋爆炸,掉落马下。
董元良眼皮一抬,舞动两根铁棍,如同无敌旋风,开始反冲锋,一棍一个骑兵脑袋。至于长孙厉的战马,丝毫无伤。因为王爷说,敌人的战马都是战利品,是自己的东西,绝对不能伤害。若是误杀,那损失可就大了!董元良深以为然!王爷果然与自己是同道中人。
“砰砰砰……”铁棒砸碎头骨的声音不断响起。董元良一路过处,黑甲骑兵的头颅纷纷爆炸,一团团白色和红色交织的死亡血花,在虚空中盛放。他神力无双,速度极快,铁棒舞动发出的尖啸声,仿佛永不停歇。一响夺人魄,二响夺人魂,三响成死人。几个呼吸间,董元良已经砸死十几个骑兵,在官道上留下了一路尸体,蹚出了一条血路。人已亡,战马无人驱使,站在官道上嘶鸣,阻挡了黑甲骑兵的冲锋。
这时,董元良跳上一匹战马,将两只铁棍倒插回背,挑起一杆长枪在手,怒吼道:“朔西王府董元良在此,谁敢一战?”“谁敢一战?”此时的他,浑身沾满敌人之血,一双虎目中杀意凛然,犹如一尊战神,持枪显圣。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
忽然,董元良突兀地开口问:“王爷,是不是这样喊?”“哈哈哈……”李恪嘴角勾起一丝高深莫测之笑:“没错,本王就是想看你这样叫阵,以后战斗都这样!”“将,是兵之胆!”“你一声吼,士兵就能继承将之威,将士一心,士气永升,水火不侵,才能成百战常胜军!”“明白了吗?”“哈哈哈……”董元良豪气勃发:“元良明白!”“王爷,你说想看末将在敌阵中杀个七进七出,现在,末将就去了!”“杀!”董元良催动战马,手持长枪:“挡我者死!”犹如战神出世,势不可挡!
李恪满眼欣赏之色:“董元良,威武!”将来,一定给他弄一身白马银枪!一定!
对面,众黑甲骑兵惧怕无比!因为这个犹如天神般杀来的人,一棒子就敲死了长孙厉,至少是一流武将。此人,至少是千人敌。他们中间,无人能敌!但,他们不能逃!因为他们是长孙家的死士!打不过,唯有死!
“杀!”黑甲骑兵们也发出疯狂的呐喊,冲向董元良。“噗噗噗……”董元良一杆长枪横扫,将面前黑衣骑兵全部砸飞:“死!”一扫,死一大片。一挑,死一条线。一路过处,马上骑兵统统消失在马上。一个个不是躺在地上哀嚎,就是捂住飙血的枪口,奄奄一息的等死。
“杀!”程烈和尉迟峰也打马而出,跟在董元良身后,形成一个箭头军阵,一路负责补刀。血,为他们三人铺路,就像是一路红绸。黑甲骑兵们也疯狂了!他们死战不退。
“杀!”这时,李恪翻身下马,走到长孙厉的尸体旁,伸手探入其内甲,摸出一枚玄铁令牌。令牌通体漆黑,没有任何字迹,只在背面刻着一只展翅欲飞的长孙氏家徽——玄鸟。李恪目光微沉。玄鸟为记,黑甲为衣,这是长孙府暗卫的标识。他看那黑甲,已经料到,但心情依然沉重。这个天下,遍地恶匪,兵不去剿灭,还装匪来杀他!这,究竟是什么世道?整个大唐王朝天天吹嘘现在是盛世,但这一路的冻死骨为何这么多?这天下,究竟是怎么治理的?
他那个皇帝弟弟,天天自比明君,却不过是个傀儡。看上去日日忧国忧民,可为何朔西任吐蕃帝国欺凌,子民被掳为奴,边境朝不保夕,他却不敢言、不能言?他真是一个想励精图治的好帝王吗?他真的关心大唐子民吗?可惜……哪怕他真的关心,也不是他能掌控的。
如今这吃不饱、穿不暖、经济萧条、到处是死人的景象,不知道只是朔西边境的情况,还是整个大唐都是如此?如果,这任人欺凌的大唐就是所谓的盛世,那他李恪宁愿瞎了眼,不看!但,盛世不是这样的啊!盛世应该是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人有笑脸……
忽然,一些情绪涌上李恪的心头。李恪跳上身边的马车,拉开盖在大鼓上的绸盖,拿起鼓槌,敲响了战鼓!“咚咚咚……”战鼓催战意,声声震敌心。这鼓点,是《将军令》。董元良、程烈、尉迟峰闻鼓声,战意高涨。现在,他们就要拿敌血祭天,换他们的朔西能够永久平安。
这时,李恪随着鼓点一声吼,声震长空,唱出了一首极尽苍凉的《朔西行》:“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君不见,朔西儿女多**,敢向苍天借铁衣!”“君不见,古来征战几人回,唯留忠骨伴寒灰!”“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声音铿锵有力,落地有声,横贯长空。战局中,董元良宛如被注入了无边力量,虎目含泪,一枪杀两敌:“不破楼兰终不还!”“不愧是我的王!”尉迟峰听懂了一半:“董哥哥,我听王爷之言,感觉热血澎湃,觉得王爷说得话,都好厉害!但,王爷究竟在说什么?”董元良眼中满是崇敬之光:“王爷说,朔西苦寒,吐蕃屡犯边境,朝廷迟迟不发兵!但幸好有我们护他前往封地,刀枪出鞘,恶匪全部会死光光。”“他是大唐的郡王,竟然被土匪截杀,心中悲愤,擂鼓想说……作为朔西郡王,他要洗刷吐蕃人带给朔西的耻辱,为朔西人复仇!”“但是,他要先灭匪,治理好朔西,再驾着战车向吐蕃帝国进攻,踏平吐蕃帝国的圣山,射杀他们的帝王。”尉迟峰和程烈双眼放光:“杀!”董元良:“杀!”
此时,崔明月牵着呆萌的董元素,静静地站在一旁。她望着李恪擂动战鼓的身影,眸光微敛,若有所思。
崔英男满脸不信,在一旁低声道:“小姐,他虽然很聪明,也有手段,但想打进吐蕃帝国报仇,是不可能的!吐蕃占据天险、极难攻克,大唐耗费了巨大的国力、投入了绝大部分的资源都未能将其彻底降服,更何况是一个小小的贫穷朔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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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明月沉默了一下,目光始终没有离开那个擂鼓的男人,声音清润而沉静:“你不信他能做到?”
“我不信!”崔英男断然道。
“我信。”崔明月轻声回应。
崔英男一愣:“小姐,你是爱上他了吧?”
崔明月浅浅一笑,并未正面回答,只是微微摇了摇头。她心中所感,并非仅仅是男女之情,更多的是一种棋逢对手的欣赏。这个男人胸中自有丘壑,绝非池中之物。
此时,董元良已经杀了上百骑兵,宛若永不疲惫的杀戮战神,一人挡杀千骑。这时,李恪放下鼓槌,沉声道:“孔回,动手!”
“是!”孔回手中红旗一挥。
“轰轰轰……”官道两边的荒草里,在黑甲骑兵的尾巴上,一个个隐儒少年“爆土”而出,如同一头头乳虎爆起杀匪,手中铁剑斩人见血,犀利无边。骑兵不冲锋,在马上就是活靶子。
“杀!”隐儒少年,剑光如玄。人剑如电。隐儒如迷,所向披靡。长孙厉的黑甲骑兵,只能做最后的困兽之斗。很快,一匹匹空马在官道上乱跑。马上的黑甲骑兵,已经死在官道上。
“滴滴哒哒……”董元良浑身鲜血,身上热气腾腾,骑马回到李恪面前:“王爷,敌匪已经杀尽,元良回来复命!”
李恪温和一笑:“辛苦!”“高廷!”“打扫战场!”
“是!”高廷搓着手,乐呵呵地道:“这里可是有着千匹战马和千副铠甲呢!发财了!”
李恪点点头,眼中闪过一丝冷厉:“尸体集中起来,全部烧掉!记住,这些人我们从未见过,也未曾打过这一仗。”
“是!”
这时,程烈和尉迟峰走到长孙厉身边,拉下他的蒙面黑布:“王爷,我认识这个土匪!”
李恪并不惊讶:“这个将领来自帝都吧?”
高廷点头:“右卫亲卫府中郎将,长孙无忌的义子,长孙厉。”
这时,崔明月悄然走上前,目光在那枚玄铁令牌上轻轻掠过,声音不疾不徐:“王爷,右相府的家纹,我曾在父亲收藏的朝臣名录上见过。此人既是长孙无忌义子,此番伏杀,恐怕不是草莽所为。”
她顿了顿,眸光微敛,语气中透着几分清醒与含蓄:“右相权倾朝野,门下遍布文武。若此事闹大,他固然难辞其咎,但朝堂震荡之下,朔西亦难独善其身。王爷如今身在朔西境内,根基未稳,与其将矛盾激化于明面,不如……”
她没有说下去,只是轻轻抬眼,看向李恪。点到即止,却已将局势分析得透彻入微。
李恪看着手中那枚玄铁令牌,嘴角勾起一抹看透一切的冷笑:“明月不必忧心。长孙无忌这种老狐狸,最讲究的就是一个‘体面’。”
“只要我们把这具尸体烧成灰,对外宣称是遭遇了不知名的胡匪,死无对证,他长孙无忌就算咬碎了牙,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明面上绝不敢拿一个‘胡匪’来问罪本王!”
“可一旦我们将他的身份公之于众,让天下人都知道当朝右相派义子暗杀亲王,那他长孙无忌为了自保,就只能不惜一切代价来找我们的麻烦。”
“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让他有苦说不出,把这场暗杀,变成一桩无头公案!”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如果他真敢再派人来袭,正好拿他做验证。”
崔明月闻言,眸中闪过一丝了然,唇角微微弯起,却未多言,只轻声道:“王爷心中已有定策,明月便不多虑了。只是……这一路朔西风雪,怕是还藏着不少暗流。”
她低头看了看董元素,又抬眼望向官道尽头苍茫的雪原,语气温婉却透着清醒:“王爷的攻城弩尚未现世,而暗处的人,恐怕不会给我们太多从容布阵的时间。”
李恪看了她一眼,眼中多了几分欣赏:“你倒是看得远。”
崔明月浅浅一笑,不骄不躁:“不过是读了几卷兵书,略知‘先胜而后求战’的道理罢了。”
这一路走来,这个男人首先改造了马车,制作出了雪橇,让雪地行路更加轻松了许多。紧接着,他又创新了面食的做法,好吃又能饱肚子。而且,他让崔明月第一次吃到了回锅肉。那种入嘴满口香的肉,令崔明月回味了很久。不久前,她看到了战马的新装备,能让骑兵战力倍增的神奇之物!
崔明月心中暗自思忖:此人之才,不在一器一物,而在通变万物。父亲信中说他“有圣人智慧”,如今看来,父亲恐怕还是说得太轻了。
她看了看官道两边……有些人,应该快要到了吧!
另一边。
长孙无忌的亲子长孙承业,正率领千骑在官道上疾驰。
他面色阴沉,心中焦灼万分。
三日前,父亲长孙无忌密令他率军尾随朔西郡王车队,名义上是“护送”,实际上是暗中接应长孙厉。父亲的原话是:“若厉儿得手,你便按兵不动,装作不知;若厉儿失手,你即刻率军赶到,无论死活,都要把现场清理干净,绝不能留下任何把柄。”
长孙承业知道,父亲这是在给自己留后路。
长孙厉是义子,死了也就死了;但他长孙承业是亲子,是长孙家未来的继承人,绝不能有任何闪失。
“驾!”
他狠狠一夹马腹,心中暗骂:长孙厉那个蠢货,怎么到现在还没消息传来?
正想着,前方探马急报:“公子!前方杀虎口,发现大量尸体!”
长孙承业心头一沉,催马疾驰而去。
不多时,他带着千骑赶到杀虎口。
眼前的景象让他倒吸一口凉气——
满地黑甲骑兵的尸体,整整齐齐地堆在一起,尚未焚烧。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而官道另一侧,一匹带血的战马正空着跑回来。
那是长孙府暗卫的马!
长孙承业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完了……”他喃喃自语,“长孙厉死了,而且死得干干净净。”
他猛地抬头,看向官道另一侧——
那里,李恪正带着千骑缓缓逼近。失去了主心骨,这支队伍显得毫无章法,士兵们脸上写满了茫然与无措,宛如一群失去了头狼的孤雁,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两拨人马,隔着满地尸体,遥遥对峙。
气氛,诡异到了极点。
长孙承业死死盯着李恪,心中暗恨。他不怕朔西郡王死,甚至可以说,朔西郡王死了,对他长孙家来说未必是坏事。
父亲身为大唐太尉、右相,权倾朝野,满朝文武半数出自门下。若朔西郡王真死在这里,大不了父亲效仿当年的霍光,再换一个听话的皇帝便是。
当然,逼皇帝换人,必然会导致朝堂剧烈震动,甚至让皇帝与他长孙家同归于尽般地死咬一口。但这又怎样?
这种政治地震固然会对长孙家造成冲击,但他父亲有绝对的自信能扛得动!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长孙家的根基,岂是一个区区郡王能撼动的?
他真正怕的,是朔西郡王没死,反而把长孙厉的身份给捅了出来!
那就会给朝中那些政敌留下口实,让父亲陷入被动,被迫提前与皇帝撕破脸皮。
“传令下去,”长孙承业沉声喝道,“全军戒备,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
他必须弄清楚,朔西郡王到底死了没有。
如果死了,那就把现场处理干净,对外宣称是遭遇了胡匪;如果没死……
长孙承业的眼中闪过一丝寒芒。
那就要看,这个朔西郡王,到底有没有那个本事,从他长孙承业的眼皮子底下活着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