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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算我一个!明天我来找你,你一定要在家噢!」
小妹子一口喝乾了自己面前的果饮,冲着陆弥摆了摆手,然后欢快的带着凯文叔叔告辞。
原本打算跟着陆弥去司徒拔道50号,去见大作家「f-at」,现在却迫不及待的赶回姑妈家做准备。
周建明拉着凳子靠近了陆弥,小声说道:「那个人不简单。」
他口中的「那个人」显然不是指温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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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弥淡淡地说道:「对方也会这么说,千万别做多余的事情,尤其是调查温妮和她身边的人,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不只是周建明,连他也察觉到跟着温妮的白人青男并不是普通人。
周建明试探着问道:「你猜到了什么?」
似乎在仔细端详着手上的果饮,陆弥轻描淡写地说道:「大概率是m6,你的同行!」
如果有人在附近窥视,因为果饮杯子的缘故,连读唇术都用不了。
「你呢?」
周建明自始至终都没有在说什么敏感的内容,同样十分谨慎。「我未满十六周岁,禁止雇佣未成年人。」
陆弥放下了杯子,打了个响指,说道:「cck-t(结帐)!」
明确表示不掺合这些事儿,谁都不行。
等回到司徒拔道50号的时候,电动打字机已经送到了,蒋辞远正在看说明书。
书房里已经有一台机械式英文打字机,但是陆弥压根儿就没有想要用的意思,主要是受不住他的连续暴击,几天就坏掉。
+:
电动打字机的寿命和稳定性反而更高,能够无故障打出更多的字,而且速度还更快。
lctc打字机靠一个小球印字,基本上不会出现卡锤的现象,按键直接连接纯机械二进位编码结构,由电机提供打字撞击力。
通上电,插入稿纸。
陆弥直接上手。
第一页纸当作封面,《牧羊少年幻之旅》,作者:f-at
看到打出来的作者名,站在陆弥身后的周建明和蒋辞远互相对视一眼,脸上不约而同的露出了喜色。两小时后,稿定!
「好了,文字稿就这些,等我再画个插图。」
陆弥抽出了最后一张纸,和之前打出来的合到一起,拿个大夹子夹上,等着装订。
《牧羊少年幻之旅》的英文版总共不到四万词,翻译成中文也不会超过十万字,属于短小精悍的单本短篇小说。
如果是纯手写,至少需要抄录五六个小时。
换成普通的机械式英文打字机则需要七八小时。
lctc打字机比普通机械式英文打字机快了三四倍,而且还不是每分钟600词的理论极限。
这就是生产力工具进步的结果。
陆弥又拿出一叠16开纸,开始补插画,偏低龄化的画风并不需要复杂的背景和线条,基本上一分钟一页,一小时后就画出了六十多页。
这个时候,懂英文的蒋辞远恰好将整个故事翻译给了周建明。
一个名叫桑迪亚戈的埃斯帕尼亚牧羊少年连续两次做了一个相同的梦,梦见在埃及金字塔附近埋藏着一批宝藏。
+:为了追寻这个梦,他卖掉羊群,跨越直布罗陀海峡,穿越撒哈拉大沙漠,踏上了前往金字塔的旅途。
在旅途中遇到了撒冷王麦基洗德丶水晶商人丶炼金术士和沙漠女孩法蒂玛等形形色色的人,当桑迪亚戈历经千辛万苦丶九死一生终于抵达埃及金字塔时,他挖遍了周围也没有找到宝藏,反而被强盗抢劫并打了一顿。
也正是这个强盗无意中透露了一个信息,他自己也做过一个梦,梦见在埃斯帕尼亚一座废弃教堂的无花果树下埋着宝藏,那里却正是桑迪亚戈出发前牧羊时睡觉的地方。
最终,桑迪亚戈回到了家乡,在自己出发的地方挖出了宝藏。
「……这可真是一个好故事,兜了一大圈,原来宝藏一直就在自己的脚下。」
到底是资深的文学爱好者,蒋辞远一脸享受般的陶醉着,被充满哲学的曲折情节所打动。
「我总感觉陆弥是在隐喻自己。」
周建明一脸古怪的表情。
当所有人都以为蒋辞远是大作家「f-at」时,其实他不是。
但是真正的「f-at」却一直都在蒋辞远的身边。
这不是跟《牧羊少年幻之旅》一模一样吗?
然后中间插进去一堆故弄玄虚的说教,好让这个故事变更加丰富,好看起来能够自圆其说,其实都是骗人,凑字数。真是说一句好家夥,玩弄文字游戏不仅仅是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甚至是到了随心所欲,信手拈来的程度。
放眼国内根本就找不到第二个人,哪怕往前推一千年,也没有这样的存在。
或许只有在诗词领域的李白,才能够达到这样的境界,所以李白是诗仙。
那么在心底说一句大逆不道的话,这个陆弥同学,或许就是未来的文仙。
周建明和蒋辞远并不知道《牧羊少年幻之旅》(talcmt)是苏木国作家保罗·柯艾略于1988年出版的哲学寓言小说,以特别治愈的情节获了1.5亿册的销量,完全不能小瞧。
+:
将六十多张插图分别夹入打出来的文字稿里面后,陆弥特别嘱咐道:「这个是少儿读物,以后只能在六月一日发布,别再一股脑儿挤在同一个月发了,自己打自己的内耗会少赚很多钱呢!」
根据他的评估,秘密战线密集发布的频率,起码少赚了五六百万美元。
如果这笔钱交给陆弥,何必现在辛辛苦苦的布局炒黄金,原计划直接开整,连后面打官司的钱都有了。
-
次日一大早,一辆捷豹j6从山下直接开到了司徒拔道50号的大门前,按响了喇叭。
陆弥出了书房,大声催促道:「都上完厕所了吗?赶紧上车!」「来了!」
「我已经好了!」
「出发!」
司徒拔道50号现在真成了小型幼儿园,算上陆弥,有小兔子宁馨丶山本铁男和康满,一共四个孩子,可真是热闹的很。
周建国担任司机,田中达夫坐上副驾驶,四个孩子挤在后座上。
院门被打开,奔驰响了几下喇叭,开了出来。
陆弥扒着窗望向正在调头转向的劳斯来斯喊道:「温妮,上午先去哪儿?」
「跑马地的赛马场,我们可以在后场骑一下马,已经约好了!」
温妮穿着一条素白花的连衣裙,戴着一个淑女帽冲着奔驰车上的孩子们挥了挥手。
在她身旁,还坐着一男一女两个少年。
捷豹的司机正是昨日见过的凯文,拉了一下渔夫帽的帽沿,表示致意。
+:「温妮,我是山本铁男!」
看到认识的人,山本铁男冲着她用力挥手。
「很高兴再次看到你,铁男!」
温妮同样摆手致意,去年一起在沪江各处玩的感觉又找回来了,只是这一次的人更多,而且更加自由
「那我们出发,目标跑马地赛马场。」
确定了目的地后,陆弥转告了充当奔驰司机的周建明。
司徒拔道连接跑马地和湾仔峡,也就是一脚油门的事儿。
即便不开车,一行人徒步,半个多小时也能走到。
每年10月第三个周末开始到次年5月第四个周末结束,作为期约七个半月的赛马季,眼下八月份正值「歇暑」期,赛马场比较清闲,正适合游玩。
「好臭!」
刚踏入马场,一股浓郁的动物骚臭味夹杂着粪味儿便扑面而来,跟着温妮一起来的男同学里德忍不住捂住了鼻子。
「这里的管理人员是不是没有认真打扫卫生?」另一个女同学塞西莉亚也皱起眉头,嫌弃地拿手绢捂住了口鼻。
其实这也不怪马场。
在赛马季的时候,人山人海,人味儿往往比马味儿还大,反倒不觉味道太重。
现在没什么游客,只剩下马场的工作人员和赛马,那股属于动物的原始味道一下子便占据了上风。
「需要花露水吗?可以掩盖一下味道。」
+:
陆弥像变戏法似的掏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小玻璃瓶。
他用手指沾了一点,分别点在山本铁男丶小兔子宁馨和康满的鼻下,自己当然也点了一滴。
这瓶花露水原本是用来驱蚊虫的,这会儿正好派上了用场。
「我要,我要!」
「也给我点一下!」
里德和塞西莉亚见状,立刻挨个儿凑了过来。等他们在鼻尖点了一滴后,那股清新的草本香味瞬间占领了鼻腔,立刻就不觉马味儿扑鼻了。
然后是温妮。这小丫头可不满足于只点鼻子,她不仅在人中抹了抹,连手腕和脚腕都擦了点。
「你这香水可真香,能送给我吗?」
英格鲁小妹子大大方方地伸出了手,一点儿都不见外。
「这是驱蚊花露水的,不是香水!」
陆弥没好气地给了温妮一个脑瓜蹦儿,但还是把那个小瓶子塞给了她。
这可是他自己配的花露水,堪称加强版的「-」,用70度的伏特加浸制萃取了多种中草药,足足闷上一个月后才过滤而成。
如果用95%以上的高纯酒精,萃取效果固然更好,但对皮肤的刺激性也更大,反倒不如伏特加来温和。
至于为什么选择伏特加,因为伏特加本身没什么味道,不至于最后搞出什么酱香花露水丶浓香花露水这类「妖艳贱货」。
温妮可比陆弥大方多了,她拿着小瓶子,给每个孩子身上都洒了一点儿,让这群小家伙瞬间被清新的香气缭绕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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