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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弥随意地摊开双手,轻描淡写地说道:「香江有个亲戚,过来看看。」
他示意了一下跟着温妮的一个白人男子,说道:「这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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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身的白衬衫敞着领口,露出毛茸茸的胸膛,下半身随意套着一条宽松的沙滩裤,脚上趿拉着一双凉鞋,头上扣着一顶渔夫帽,再加上一副飞行员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整个人透着一股放荡不羁的阴郁气质,不知是哪里来的英伦流氓。
温妮回头看了一眼,笑着介绍道:「他是凯文叔叔,陪我出来买东西的,你不也是带着一位……」
小姑娘眼尖,一眼就看到陆弥身后同样跟着个人。
陆弥耸了耸肩膀,随口说道:「啊?这位姓周,你叫他周就行了,他是我的钱包丶保镖兼打手。」
毕竟周建明的人设定位就是这样的,实际职能也的确如此。
另外,还兼职专门打小报告,事涉机密,自然不足为外人道也。
周建明不动声色地上下打量了一眼跟在温妮身后的白人男子,心中顿时一凛,对方显然不是什么寻常角色。
周建明伸手扯开了胸前小翻领短袖衫的扣子,特意将胸前那部分盘龙纹身亮了出来。
他现在终于弄明白了炫纹身的含义,盘龙纹身在香江这种地方,有时候比名片还管用。
不过那位白人青年凯文看到纹身后,只是非常友好地笑了笑,随口说了声「哈喽」,便再无其他任何表示。温妮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打趣道:「你可真有意思!你这是要去哪儿?」
「我要去买一台打字机!」陆弥抬手指了指前方,不远处「文仪洋行」那块大大的招牌在阳光下清晰可见。
温妮当即一把拉住陆弥的胳膊,毛遂自荐道:「我跟你一起去吧!我在中环混可熟了,说不定还能帮你好好还还价呢!」
走了几十米,四人走进了摆放着各种各样商业仪器设备的「文仪洋行」。
店里摆着收银机丶打字机丶计算器,应有尽有,这里是香江最大办公设备进口总代理,各种货品也是最齐全。
+:
看到两个少男少女,身后还跟着两个大人进到店里,一个售货员当即迎了上来,考虑到温妮这个白人少女,一开口就用上了英语。
「at』ll-t-b,flk?(各位,想买什么?)」
「俺要买一台bm的lctc打字机,要二代的,有现货吗?」
老陆可不惯着,直接中文开口,头一个字就是「俺」,用最土的自称对标最洋的自称,就问你服不服?
售货员明显一楞,但是能说出bm的人,绝对不是市井小民,连忙陪着笑无缝切换回粤语,点头道:「有,有,这边行呀!(有,有,请这边来!)」
果然看到了二代,多了一个带纠错版本的电动机械式打字机,属于全球顶尖的高端货。所谓的纠错版本,其实是多了一条修正带,啪一下,把原来的字符上面贴个小白块,算是涂抹了,缺点就是多了个机械结构,更容易出故障。
不过陆弥看中的是lctc的排版微调丶定位更准确丶耐用性能和可维护性能更好,可靠性甚至比后面的三代更好,那条修正带反倒无所谓。
「要二代无纠错版本的,开票!打包!再来个外置工频隔离变压器,再加一个宽幅稳压器,要带到小日子去的,是自己用,先来一箱黑色带,两个红黑双色带,能送货吗?」
陆弥买的乾脆利落,因为是正规的代理商,售后什么的都不用担心,尤其是像bm这种大厂。
温妮想要帮忙讨价还价完全没有派上用场。
售货员连忙应道:「送货,送货!要加35港元运费。」
35港元比一般白领的日工资还高了,相当不便宜,但是与电动机械式打字机相比,却微不足道。
「东半山的司徒拔道50号!今天能送到吗?周叔,给钱!」
陆弥报了个地址,然后让皮夹子·周买单。
这是生产力工具,公款报销,让陆弥自个儿承担这笔四千多港元费用,有点儿说不去。
「司徒拔道50号?」售货员愣了一愣,然后试探着问道:「大作家『f-at』的府上?」
+:上半年的时候,司徒拔道50号售出,买家正是名动全球的香江大作家「f-at」,可是上了全香江的新闻。
如果不是大院出门便是一条长长的私道,那些记者们怕是要日夜堵门,寻找采访的机会。
即便是现在,依然会有一些记者,时不时的蹲在路口,赌(堵)新闻。
陆弥看了一眼售货员,警告道:「管好自己的嘴,别到处去乱说!」
「明白,明白,您稍等!」
售货员一转身,不知去了哪里,过了一会儿带着发票回来了,说道:「我们经理特别仰慕『f-at』,这台打字机愿意以优惠价4000元,免运费,保证尽快送到。」
「那麻烦你们了!」
陆弥示意周建明掏钱。
「陆,你在司徒拔道50号?」
从店里到出来,温妮一直都是两眼闪闪发光。
陆弥疑惑道:「啊?我就住那儿!怎么了?」
大豪斯看着挺好,住着也挺爽,但是打理起来就要花费不少的功夫,必须请佣人,而且位置在半山,周围全是山林,蛇虫鼠蚁那是多的要死。陆弥只好抽空在山上采草药,有些在香江本地还没有,只能到中药店买,最后做成土蚊香,点在院子内外的角角落落,淡淡的烟气弥漫,才堪堪压住了众多蚊虫的袭扰。
温妮试探着问道:「『f-at』是你的什么人?」
「我叔叔!」
陆弥看到附近有个甜品店,带着温妮走了过去,找了个位置,随便点了几个,便坐了下来。
「你以前都没跟我说过,『f-at』是你的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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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沪江市的时候,老陆可是只字未提,温妮带着一脸幽怨。
「我也是才知道嘛!」
陆弥两手一摊,这可真是天大的实话。
我叔叔竟是我自己,简直就离谱。
温妮拉着陆弥的胳膊一边摇,一边说道:「我,我喜欢看「冰与火之歌」系列,你能给我弄个签名吗?」
简直就是小迷妹!那是当然的!
英格鲁本土是「f-at」最先开始扬名立万的地方,引发的反应也是最大。
现如今英伦快要被「f-at」灌成了泡芙,整个文艺界连反抗的浪花都没有。
当「冰与火之歌」系列上市后,英伦读者们很快发现小说里面的维斯特洛大陆地图,简直和英伦主岛上下翻转后再进行拉长放大后,完全一模一样。
然后整个英格鲁都集体自嗨了!
「冰与火之歌」讲的竟然是日不落帝国的故事(其实是东大的生产队),天杀的「f-at」终于良心发现,英伦本土的新闻界十分难的统一交口称赞「冰与火之歌」,而且点评的头头是道,简直快要夸上了天,与不久前还在冷嘲热讽丶大肆贬低的各种报导相比,这变脸速度都比上川剧。
连英伦王室都站出来公开推荐,以至于全世界的英语区都在狂卖,供不应求。
因此多出一个温妮这样的小书粉,就一点儿都不让人意外了。
「嗨,多大点儿事儿,待会儿你跟我回司徒拔道50号,你想要什么签名都没问题!要我的签名也可以!」
陆弥摆了摆手,不以为意,因为他甚至可以亲手签。
谁叫大家都认识呢!
+:温妮满脸期待地问道:「你在香江过暑假吗?我可以来找你玩吗?」
「再过一个星期,我可能要去小日子那边,然后在那里待个小半年,所以这个星期内,随时欢迎你来找我玩!」
陆弥坦言自己已经定好的行程安排。
经济遭到重创的香江这边不是主战场,烈火烹油的小日子那里才是,花半年时间埋个雷,倒计时个四五年,然后就能开心一下。
「你一个人去吗?」
温妮完全想像不出,一个东大少年可以像其他国家的人一样,自由在国外出行,甚至旅游。
这个时候的东大人在国际上的形像是刻板单一,沉默坚韧,集体行动,充满教条,好却内敛,封闭保守……
可是陆弥表现出来的更像是一个外国人,能说法语,能说英语,还能说日语,在全世界都找不出几个同样的同龄人。
「有不少人呢!我叔叔,嗯,就是『f-at』,我妹妹,还有铁男,你见过的,他也在香江呢,就住在司徒拔道,还有一个小男孩,是香江本地人,叫康满,算是半个亲戚吧!」
陆弥掰着手指头一数,咦?这不成了儿童夏令营了么?
国际知名大作有「f-at」带领的夏令营。
温妮迟疑了一下,问道:「我也能去吗?」她现在就住在香江的姑妈家,因为父母不在身边,而且学校里的朋友也不多。
去年在沪江市的时候,跟着叶莲娜和陆弥等人,玩格外开心,今年寒假的补课班,同样也收获不少。
陆弥想了想,说道:「我倒是不介意,食宿全包,不差你一个,但是要待到明年一二月份呢!」
多添双筷子的事情,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我在九月份就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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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剩下的半程暑假,温妮是打算赖上陆弥了,香江这座小岛待实在太无聊。
「没问题,其他几个也要上学!」
陆弥点了点头。
九月份,不仅仅是温妮要回来上学,小兔子也要回来开始上一年级,康满则是上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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